网易财经9月26日讯 9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发布。上交所在回答新华社记者有关《沪港通试点办法》与上交所4月底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有哪些差异时。上交所表示, 上交所于今年4月2 9日至5月1 9日,就《沪港通试点办法》(原名《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实施细则》)公开征求市场意见,共收到78家机构的书面反馈意见。此后上交所根据市场反馈意见及中国证监会、中国结算、联交所等相关各方的意见,对《沪港通试点办法》作了修改完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完善了额度控制机制; 增加了配股相关规定;增加了沪股通股票保证金交易和担保卖空规定;细化了沪港通交易的具体事项。

以下为问答全文:

新华社记者潘清:《沪港通试点办法》与上交所4月底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有哪些差异

上交所于今年4月2 9日至5月1 9日,就《沪港通试点办法》(原名《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实施细则》)公开征求市场意见,共收到78家机构的书面反馈意见。此后上交所根据市场反馈意见及中国证监会、中国结算、联交所等相关各方的意见,对《沪港通试点办法》作了修改完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1)完善了额度控制机制。将总额度余额原计算公式“总额度买入成交总金额+卖出成交总金额”中的“卖出成交总金额”改为“卖出成交对应的买入总金额”,避免因卖出价格高于买入价格可能导致总额度余额超出初始额度,明确了在港股通的集合竟价阶段因当日额度用完而暂停接受买入申报后,该时段内不再恢复,在沪股通的开市前时段因当日额度用完而暂停接受买入申报后,该时段内若额度余额大于零仍有可能恢复接受买入申报,在沪股通的连续竞价阶段及港股通的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用完的,暂停接受买入申报且当日不再恢复,明确禁止通过低价大额买入申报等方式恶意占用额度。

(2)增加了配股相关规定。沪股通中上交所上市公司对香港投资者的配股,由香港结算作为名义持有人参与认购,并适用上交所关于股票发行认购的现有规定,港股通中联交所上市公司对内地投资者的供股、公开配售,按照中国证监会、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处理。

(3)增加了沪股通股票保证金交易和担保卖空规定。沪股通投资者可以在香港市场开展沪股通股票保证金交易和担保卖空,但同时需要遵守上交所规定的保证金交易和担保卖空的标的范围、担保卖空申报要求及比例限制、暂停业务等要求。

(4)细化了沪港通交易的具体事项。进一步明确了港股通交易的申报数量、撤销申报、碎股卖出等事项,以及沪股通交易的申报内容、权益证券处理等事项,明确租用上交所交易单元的机构将与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签署服务合同并直接参与港股通交易等。

【沪港通全文】

上交所发布沪港通试点办法 允许沪股通融资融券

【要点解读】

上交所:沪港通试点办珐与征求意见稿存4差异

上交所:沪港通个人投资者参与门槛50万元

上交所:沪港通9:15接受申报 集合竞价不得撤单

上交所:沪港通股票范围包括3方面 被ST的禁入

上交所发布沪港通试点的办法 允许沪股通融资融券

【专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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