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课题组

自上海2013年12月17日率先出台国资改革意见以来,截至2014年8月底,全国已有包括上海、北京、广东、天津、重庆等在内的16省(市)公布了地方国资国企改革方案。2014年6月至8月为各地改革方案发布的集中时段,共有10个省(市)在此期间发布;从地域分布看,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北、西南、西北等片区。

改革目标各有侧重

从各省市国资改革目标看,地方政府均具有较强的改革意愿与积极性,围绕地方经济发展规划,从对国有资本的功能定位出发,因地制宜,清晰地提出了到2020年国资国企改革的主要目标、路线图和进度指标,增强了改革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从改革目标的构成看,16省市均提出了要实现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的转变。提出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有15个省市;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有14省市,提出优化国资布局结构的有14个省市。上述三方面要点,基本成为各地改革方案的标配。此外,上海、江西、湖南、重庆、甘肃等5省市还明确提出建立几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的改革目标。

不同地区国资国企改革的核心主题,均围绕“释放企业活力”展开行动,但在具体侧重上存在一定差异。例如,北京更加强调围绕首都功能定位进行国有资本的优化配置,提出到2020年,80%以上的国资集中到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等领域,其中特别提出:城市公共服务类和特殊功能类企业中的国有资本占到国有资本总量的60%以上,国有资本证券化率力争达到50%以上。上海更加偏重于引领产业发展和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企业,提出到2020年,80%以上的国资集中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形成2-3家符合国际规则、有效运营的资本管理公司;5-8家全球布局、跨国经营的跨国集团;8-10家全国布局、海外发展、整体实力领先的企业集团。

改革热点层出不穷

地方改革方案的内容,从微观层面看,主要集中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施分类管理、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从宏观层面看,则多注重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等方面。下面即针对此五方面,对各地方案做全方位的对比和解读。

(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十八届三中全会赋予混合所有制经济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地方国资改革意见中,均对混合所有制的政策导向、行动计划和实现形式加重笔墨,并进行了具体部署和筹划。

一是政策导向上,积极探寻发展混合所有制的领域、比例和路径。在推进股份制、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产权制度改革中,分别围绕国有资本增量发展、分类设置国有股权比例、引进战略投资者以及提升国有资产证券化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部署,也有部分省市提出了要引导非国有资本进入公共领域以及国有资本投资非公领域的政策措施。

二是在行动计划上,明确实施步骤、程序和时间表。已出台改革方案的16个省份中,有一半的省份明确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时间表和目标。如上海提出,除了国家政策明确必须保持国有独资的,其余企业在3-5年内实现股权多元化;重庆提出通过促进股权多元化,推动国有资本与其他社会各类资本融合发展,改制上市,改组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以及加大重大项目投资开放力度五种方式,在3-5年内将三分之二的国企发展成混合所有制,并计划用3-5年左右推进20家重点国企整体上市,80%以上的竞争类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实现证券化;广东提出到2020年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率由现在的20%上升到60%,2017年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超过70%;江西提出5年左右使70%左右的国企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湖南提出到2020年竞争类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率达到80%左右等。

三是在实现形式上,强调因地制宜、敢试敢闯。大部分省市均提出了以发展员工持股、整体资产或核心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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