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0月22日讯,10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七部委联合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有关部门下发了《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方案》。

**2014-2015年京津冀公共交通领域将推广新能源汽车20222辆**

车辆推广规模方面,《方案》要求,2014年至2015年,在京津冀地区公共交通服务领域共推广20222辆新能源汽车,其中北京市8507辆,天津市6000辆,河北省5715辆。到2015年底,京津冀地区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6%,京、津出租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方案》指出,河北省继续做好示范城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及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水平国内领先。

充电设施建设方面,《方案》要求,2014年至2015年,京津冀地区共新建充/换电站94座,充电桩新增1.62万个。其中,北京市新增充/换电站3座、燃料电池车辆用加氢站1-2座、新增各类充电桩6748个,天津市新增公交车充换电站6座、公交车充电站49座,各类充电桩4000个,河北省新增充电站83座、各类充电桩5455个。

到2015年底,京津冀地区充换电站总数将达到112座,充电桩总数将达到19657个,基本建成以保障运行为前提,建设规模适度超前的充电设施网络。

污染物减排方面,《方案》要求,通过在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初步建立公交等公共交通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格局,逐步构建绿色公共交通体系,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到2015年底,实现当年节油13万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18.5万吨,从公共交通领域改善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

**京津冀各领任务指标,北京2015年底公共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8507辆**

按照《方案》的任务分解要求,北京市计划到2015年底在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8507辆,重点在公交、出租、租赁、货运物流、环卫等领域推广应用,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机场内部、大型场站内部等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其中推广电动公交车1597辆、电动出租车2200辆、电动租赁车3000辆、电动物流车470辆、电动环卫车1230辆、燃料电池商用车10辆。建设充换电站3座,充电桩6748个,其中5900个交流充电桩、848个直流充电桩。

天津市计划到2015年底重点在公交车、出租车、邮政快递车、环卫车等领域分三年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6000辆,其中公交车2000辆,出租车500辆,邮政快递车3380辆、环卫车120辆。具体如下表所示。

到2015年底,河北省包括石家庄在内的10个城市在公共交通服务领域共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5715辆。其中主要标志性交通干线进行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示范运营,并逐渐向城市周边风景区、旅游线路、县市(区)扩展,共计划推广新能源公交车3775辆,改造新能源汽车公交线路196条;鼓励示范城市成立纯电动出租公司,开展出租车业务,为大面积推广探索经验,在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推广新能源汽车1940辆。

发稿:樊艳阳/曹敏慧 审校:朱琼华/张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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