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领导小组”乱象得到初步整治

专家称还需纳入“法治”避免设置“随意化”

郑州市西瓜办官方微博昨日称,西瓜办已经解散。 截屏图

据新华社电 命名五花八门——领导小组、协调小组、委员会、指挥部、办公室;时间自主掌控——常设型、阶段型、临时型;涵盖行业广泛——足疗保健、铲除豚草、西瓜办、馒头办、生猪办……

地方层面到底有多少个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全国一次性减少13万余个。“协调机构”过多、过滥,令人瞠目的数据背后,是对“机构法定”原则淡漠。打着“协同作战”的牌子,挂着“一把手”的旗子,喊着“提高效率”的号子,“领导小组”层出不穷的现象背后,到底是无奈还是无能?

斩“文山会海”根源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些省区减少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成效显著”,仅湖南就减少1.3万余个,江苏、内蒙古分别减少8472个和8081个。

面对重要棘手的临时性任务或突发事件,工作难以分解到单一机构,需要更高级别的领导“挂帅协调”、联合攻关,这本是提高行政效率的做法。可近年来,各种领导小组“扎堆”,着实成为公共行政管理的头疼事。

遇事先开会,开会先成立“小组”。业内人士介绍,领导小组的设置,地方政府掌握的灵活性更大,甚至有时只需发个通知就可成立,在一些突发性事件上,几乎成为应急的“万能钥匙”。

针对性的清理已非首次。安徽亳州早年就一次性撤销109个市级“领导小组”,被称作挖掉“文山”之根,截断“会海”之源,可是近年来一些新的领导小组又“雨后春笋”般重来。

成为乱收费的“护身符”

打着“协同作战”的牌子,挂着“一把手”的旗子,喊着“减少层级、提高效率”的号子,一些“领导小组”本意是为了就某项专门性的工作进行“协调”,却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异化为公共权力的又一次“推诿”。

——“一把手”身兼数职,“三头六臂”忙开会?搜索可发现,各类“领导小组”,动辄都是市长、副市长等领导亲自挂帅,担任组长或副组长。2009年,东部省份一县委副书记被安排担任近40个领导小组的组长。

河南一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称,本来日常就能解决,却需要领导小组讨论。出台一项规定,十几个单位会签,时间就更难控制了。

——一年难见一次协调,成为“空壳机构”?上马虽容易,领导大笔一挥即可成立,但一些小组在成立后却陷入“沉睡”,成为“僵尸机构”,清理仍非常困难。例如,2013年辽宁省撤销了“省防治非典指挥部”,而此时距离“非典”已有十年。

——“红头文件”搞创收,沦为行业“钱袋子”?由于指向性明确,一些领导小组为完成任务,甚至下发文件,成为乱摊派、乱收费的“护身符”。

陕西咸阳曾大力推广“足疗”保健项目,为此专门成立“推广足疗保健工作领导小组”,市领导挂帅亲任“小组长”,下发红头文件严禁公安进入检查,要求执法行动必须由总工会牵头;2009年,湖北公安县卷烟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曾下发文件,规定行政机关的“用烟考核”任务。

“人随事走”需纳入法治

“虽然不少领导小组成员兼职,但却容易造成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扯皮多,降低行政效率。”周望说,“协调”事倍功半,暴露出权力运行混乱、职责不清。

没有领导挂帅,就是对事情不重视;协调部门不多,就难以解决问题……上海交通大学行政管理系教授樊博认为,“有领导好办事”的惯性思维,短期看是重视,长期看会形成“懒政”惯性,结果是“不发文不研究,不开会不落实”。

随着一系列简政放权政策的展开,地方层面“领导小组”乱象得到了初步整治。但“割肉式”治理难完全挤出水分,还需要从“法治”入手,专家认为,“机构法定”是原则,亟须出台相关规定,避免设置“随意化”。

樊博认为,现代政府是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涉及比较复杂或重大、跨区域的问题可设立相关“协调机构”,其他要慎之,防止冗员。部门若都守土有责、尽心尽责,就无需成立徒有虚名的“领导小组”。要坚决精简,真正做到“权随事设、责随事定、人随事走”。

各种“奇葩”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

  “西瓜办”

2014年5月28日,郑州市“西瓜办”的官方微博正式开通,很快成为网友关注的焦点。其实,“西瓜办”早在2006年就诞生了,全称是“郑州市西瓜销售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到西瓜集中上市的季节,大量中牟县的瓜农会就近开车到郑州市区卖瓜。为了规范西瓜有序销售,“西瓜办”应运而生。

“禁止午间饮酒办公室”

2012年4月3日,有网友发布一张图片,画面中是一组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政府机构的牌子,其中一块写着“宁陵县禁止午间饮酒办公室”,直指政府协调机构膨胀。

“推广足疗保健工作领导小组”

2006年,陕西咸阳专门成立“推广足疗保健工作领导小组”,市领导挂帅亲任“小组长”,下发红头文件严禁公安进入检查,要求执法行动必须由总工会牵头,并且各县区、乡镇街道,也纷纷成立领导小组。这些小组在成立之初即受到争议,如今已销声匿迹。

“馒头办”

1998年,郑州市、区两级成立“馒头办”,对馒头生产实行审批制。生产馒头,须到市“馒头办”或区“馒头办”办理“馒头生产许可证”。到2000年,新的规定又将馒头生产许可证的审批权由原来的市区两级所有,归为市“馒头办”所有,由此引发两级馒头主管部门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最终随着“馒头办”被撤销而结束。

录入编辑:周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