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符合国际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趋势。
  推出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有助于完善风险管理制度,防范系统性风险。
  这项业务将促进外汇市场发展,有助上海建设成为全球性人民币定价和清算中心。
  我国建立场外金融衍生产品集中清算机制进程中又一创新举措即将推出。11月3日,上海清算所将正式推出人民币外汇交易中央对手清算业务,首批25家机构已成为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会员。业内专家表示,这是我国建立场外金融衍生产品集中清算机制进程中又一创新举措。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的推出,有利于逐步提高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透明度;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市场参与者资金效率、活跃交易量;有利于控制系统性风险,保障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自1994年我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形成以来,外汇市场交易品种不断丰富,市场参与者数量日益增多。2013年,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规模已达7.5万亿美元。其中外汇衍生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外汇期权,总交易量达3.4万亿美元,已成为国内交易量最大的金融衍生品类别,分别是同期银行间市场利率衍生品、金融期货产品交易量的8倍和11倍。与此同时,银行间外汇市场参与者数量持续增加。截至2014年10月20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共有442家交易会员,做市商31家。
  伴随着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发展,清算基础设施日益完善。2009年6月,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即期询价(OTC)交易开始试点多边净额集中清算业务,2011年7月清算产品又扩大至一个月内的外汇远期和外汇掉期。作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面向人民币国际化的积极举措,2009年上海清算所成立,并逐渐成为我国专业清算平台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2011年、2013年,银行间外汇市场的竞价集中清算和询价净额清算业务分别由外汇交易中心转移至上海清算所,此后,净额清算业务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清算产品、参与主体不断扩充。目前,纳入净额清算的外汇即期业务量占比已达85%以上。很显然,外汇市场的清算服务体系日臻完善。
  首先,推出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符合国际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趋势。我国作为G20参与国之一,为防范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人民银行于2014年1月28日发布《关于建立场外金融衍生产品集中清算机制及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宣布将对银行间市场参与者达成的场外金融衍生品实施集中清算。其中,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的相关品种,已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强制性的集中清算要求。推出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将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主要衍生品纳入中央对手清算,有助于上海清算所顺应国际主流清算机构发展趋势,符合《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PFMI)的相关要求。
  其次,推出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有助于完善风险管理制度,防范系统性风险。当前外汇净额清算业务中,清算参与者通过自身缴纳的保证金担保其自身的清算结算,清算参与者缴纳的保证金构成了净额清算违约处置的全部风险准备资源。单一的风险准备资源结构在以即期交易为主、汇率波幅有限的情况下尚可支持。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中,风险准备资源除保证金之外,还包括清算基金和风险准备金。对于每次违约事件,上海清算所按一定顺序使用各类风险准备资源,以弥补清算会员违约造成的损失。清算会员和上海清算所承担因其他会员违约而引起损失的有上限分摊义务。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通过充实风险准备资源,可以提高市场整体的风险管理能力、完善上海清算所阻隔个体违约风险传染的机制。因此,外汇衍生品全面纳入中央对手清算,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和加强监管功能,逐步提高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透明度;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市场参与者资金效率、活跃交易量;有益于控制系统性风险,保障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再次,促进外汇市场发展,有助上海建设成为全球性人民币定价和清算中心。通过推行中央对手方清算,实行合约替代,能够将交易原对手方被信用资质更好的清算机构替代,使交易额度得以释放,给予了市场更大的交易空间,增加了交易的活跃度和市场的容量。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中国未来有望成为亚太时区外汇交易中心的有力竞争者。
  “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包含了基于外汇结算银行的同步交收机制,满足了清算参与者管理外汇结算风险的需求。所有参与外汇中央对手清算的市场机构在指定的外汇结算银行开立资金结算账户。”上海清算所副总经理李瑞勇说,为了防范清算会员的违约风险,上海清算所对清算会员的财务指标、清算和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技术系统建设、人员配置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依据清算会员的业务规模、资信状况及该清算会员自报值等因素,为清算会员核定外汇综合清算会员的自营和代理清算限额以及普通清算会员的自营清算限额。外汇综合清算会员的清算限额根据自营和代理业务相分离原则分为自营清算限额和代理清算限额。上海清算所根据清算限额向清算会员收取最低保证金。二是为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上海清算所设立了清算基金及风险准备金。三是上海清算所风险管理委员会将及时对清算会员违规违约行为进行评审。根据审定意见,对违约清算会员采取冻结与本业务相关的所有应收资金或资产、冻结违约清算会员的保证金和清算基金、自营头寸强行平仓、代理头寸和对应保证金强行移仓、收取违约金、限制或暂停业务资格等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市场的影响。
  李瑞勇还表示,上海清算所将根据市场需求,有序推进以下外汇清算业务工作:一是扩大清算参与主体,通过吸收新的清算会员以及发展外汇代理清算,实现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面向银行间外汇市场全体参与者的覆盖,计划于2014年底前完成第二批普通清算会员和首批综合清算会员的申请评估工作;二是完成外汇结算银行遴选,优化结算流程,计划2014年底前确定新的外汇结算银行;三是整合外汇竞价、询价清算业务,实现外汇竞价、询价清算风险管理框架的统一,计划于2014年底前完成;四是开发外汇期权等衍生品产品的中央对手清算业务,计划2015年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