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曾汶

我一生中有两件大事,一件失意,一件得意。

先说失意。我生平最大的遗憾,莫过于字写得不好,毛笔字更是一团糟,这是有历史根源的。我很小的时候,父亲在杭州当公路局长,五个孩子中,唯独我一个随父亲在杭州读书。父亲公务繁忙,经常出差在外,我独自一人没了管束,就像出笼的小鸟、脱缰的野马,每天放学回家书包一扔,就去西湖边捕鱼捉虾捞鱼虫,或者骑了自行车在著名的六条桥冲上冲下,很晚才想起作业未做,急急忙忙把它做完。父亲规定我每天必须写一张大楷半张小楷,我根本没心思写,总是乱涂乱抹,敷衍了事。有一次甚至涂改日期,把上周写的冒充本周写的,被父亲查出来,把我狠狠打了一顿,还罚立了半小时壁角,但我对毛笔字始终不重视。我十三岁那年,父亲突发脑溢血去世,我被母亲接回上海,与兄弟姐妹团聚。我有了玩伴,玩的劲头更足了,学业没有丝毫长进,毛笔字更被抛到九霄云外。直到进了高中,我才开始收敛玩性,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对学习产生了兴趣。我在大学里读的是英国文学,但我又选读了一门古文,偏偏课程规定每两周要做一篇作文,而且要用毛笔写,我等于自投罗网,有苦难言。看看周围同学毛笔字都写得不错,只有我一人写得像蟹爬,老师有一次甚至在我的作文簿上用红笔批了“文甚佳唯字太劣”七个大字,而且在课上当众宣示,羞得我无地自容。我进入社会后,虽然从事外文工作,但不会写毛笔字的阴影始终笼罩着我。参加政协活动,看见人们在挥笔泼墨,我总是赶紧走开,唯恐有人叫我也来留下“墨宝”。有次参加报社主办的笔会,要求与会者每人在留言簿上用毛笔写一段感言,我尽管有满腔话要说,终因字劣而未写。我为一家老牌出版社译了十几本有价值的书,出版社要一部我的译稿作为译者手稿展出,我脑海里立刻浮现出钱锺书等名家的译稿,心想这才是真正的手稿,而我的则是“馊稿”,展出了岂不被人耻笑,因此立刻断然拒绝。凡此种种,使我心烦意乱,小时候贪玩造成的苦果,只能自己来尝。今天电脑一统天下,毛笔似乎已从生活中消失,但书法艺术决不会消失,毛笔字写得好的人永远“吃香”,永远受敬重,这是绝对不会改变的。

说过失意,再说得意。我最得意的一件事,就是在踏入社会之前,把英语基本学会了。这可是“性命交关”的一件事,也有它的历史根源。父亲英年早逝,我从杭州来上海后,住在姑父母的豪宅里。姑父母为他们的独生子专门在家里办了一所小学,聘请多位资深教师授课,其中一位教语文的女教师是金陵大学高材生,和我感情特好。她对我说,你语文水平不错,如果再加把劲,把英语也学好了,那就如虎添翼,将来进入社会后无往而不利。女教师的一席话犹如黑暗中一盏明灯,给我照亮了前进道路,我下决心要把英语学好。在从高中直到大学毕业的五六年中,我把全部时间和精力都用在苦读英语上。我不满足于大学里几位名教授慢条斯理的教学方法,自创了一套快读法,借来许多世界文学名著的简写本,逐本快速阅读,不求甚解,能读懂多少就多少。此外,我还大量背诵名人的作品,如艾略特的诗、林肯的三分钟演说等等,把它们牢记在心(有些东西,我至今犹能通篇背诵,足见年轻时下的功夫是不会白费的)。功夫不负有心人,慢慢地,随着词和短句的积累,我的阅读能力大大增强,不懂的地方越来越少,语法也逐渐熟练。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是先学会英语,再学会语法的。1945年我大学毕业,适逢一家美国影片公司上海公司要招聘一名宣传员,我壮起胆子前往应征。说实话,由于缺乏外语环境,当时我的英语水平并不太高,但恰够满足主考者对我提出的要求:在半天时间内看一部美国电影,并相应地写出一张中文说明书。那时我的英语听力也不够好,不能完全听懂影片对白,但我凭借我的小聪明,还有我的中文功力,把说明书写得十分华丽花哨,结果当场就被录取了。在影片公司的五年中,我利用职务便利看了好莱坞黄金时期所有的电影,根据影片公司提供的电影对白集翻译了数十部电影的对白供片上字幕和译意风用,写了同样数目的说明书以及难以数计的电影稿,为此后我从事翻译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更重要的是,通过做电台节目结识了在广播电台当播音员的我至爱的妻子,两人同甘共苦,过得美满幸福。要是没有英语这样尖端武器,我就进不了电影公司,也不会从事翻译工作,更不会认识我的妻子,一切都将是个未知数。西谚云:上帝不眷顾无准备的人。我有准备,因此上帝眷顾我,为此我感谢上帝,尽管我郑重声明:我不信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