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2月9日讯,辽宁省新一轮基药招标即将拉开序幕,该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心昨日挂网,公开征求《辽宁省2014年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意见。大智慧通讯社(微信号:dzh_news)查阅发现,辽宁省此次招标的范围仅限于国家基药520目录,拟采用“双信封”方式,而此前在辽宁部分地区实行的二次议价结果直接“用”在招标限价中。

《征求意见》中,辽宁本轮基药招标商务标与经济技术标的分值比例为35%:65%,偏重药品品质;并将分为两个质量层次,第一质量层次包括单独定价药品、优质优价中成药、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药品; 第二质量层次:其他质量属性的药品。然而,在限价方面,除第一质量层次的药品以“外省”最低中标价为限价,第二质量层次的药品,以“外省”中标价平均值为限价外,所有药品的限价原则上不能高于辽宁省部分地区“二次议价”后的价格。

早在去年11月,针对医药卫生领域商业贿赂问题,辽宁就尝试进行药品二次议价,进一步压挤价格水分,减轻患者的用药负担。此次药品限价不能高于部分地区“二次议价”后的价格,也可以看成是此前二次议价埋下的伏笔

对此,一位资深药品招标人士表示, 《征求意见》中有这一条很正常,“总不能在部分地区议价后,省级招标比议价的价格还高”,这也变相地将部分地区的“二次议价”的结果直接应用到全省,使同省同价。

发稿:张华/曹敏慧 审校:沈玮/康义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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