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 余蔚平

一、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新形势

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加快推进教科文事业改革发展。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教科文事业在“五位一体”总布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对于完成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至关重要。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之中,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将对全球产业分工和经济结构产生决定性影响,各国以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为目标的科技、教育、人才、文化竞争更加激烈。尤其要看到,过去200多年的工业化进程,世界上有10多亿人口实现了现代化,带来资源环境的巨大压力。未来几十年,世界将有30多亿人口寻求现代化,现有资源环境根本无法承受。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通过产业变革形成新的发展方式,从根本上讲是靠科技和人才。而文化作为民族的血脉和人民的精神家园,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文化软实力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加大对教育、科技、文化的投入,加快教育、科技、文化发展,不但是发达国家保持领先的战略举措,同样也是新兴国家赶超跨越、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从国内看,我国正处于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面临着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必须更多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驱动。正是在这种形势下,中央对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了全面部署。大力发展教科文事业作为国家战略,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更好促进教科文事业科学发展。

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财政教科文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强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并把财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根据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这不是政策上的修修补补,更不是扬汤止沸,而是一场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是一次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的制度创新和系统性重构。财政教科文工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必须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加快建立教科文领域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相关转移支付制度;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有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全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教科文投入机制。另一方面,要协同推进教育、科技、文化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为促进教科文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适应财政经济发展形势的新变化,必须进一步提高财政教科文管理水平。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进入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将常态化。财政支出增长刚性需求强且结构容易僵化,财政收支矛盾呈加剧趋势。预计前些年财政教科文投入高速增长的局面不可持续,今后一个时期将进入平稳增长阶段。同时也要看到,财政教科文资金规模已十分庞大,每年公共财政教科文投入近3万亿元,约占财政支出的1/5,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一些领域的教科文公共服务还存在质量效率不高、规模不足、发展不均衡等突出问题,不仅社会各界十分关注,而且管理难度也越来越大。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人大和审计监督更加严格,社会各界民主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财政教科文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将越来越高。面对新形势,迫切需要我们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并以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要求,切实做好加强管理这篇大文章,不断提高教科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

第一,牢固树立现代国家治理理念,着力改革管理方式。现代国家治理,主要包括政府、市场、社会三元治理以及政府内部治理和企事业单位等法人治理三层构架,要求国家对现代化建设各领域的有效管理,同各种范畴、各种层次、各种形式的多元治理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国家治理的积极性。具体到财政教科文领域,就是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着力改革管理方式,调动各方面积极参与事业改革发展。一要守住公共性。划清政府与市场的作用边界,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同时,注意区分公共性的层次,合理划分基本公共服务和非基本公共服务,相应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把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和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机结合起来。二要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在推进公益事业发展、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作用。坚持政社分开,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教科文事业发展。三要合理划分教科文领域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借鉴现代国家治理的一般经验,充分考虑政府各项事权的内在属性和外部性、管理信息复杂程度等因素,采用中央限制列举、剩余归属地方的方式,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范围,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四要处理好财政部门与相关主管部门的预算管理职责划分。在预算管理上,各级财政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各司其职,共同做好预算管理工作。五要处理好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支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健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更好发挥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作用。

第二,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切实增强改革的主动性、系统性和协同性。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相关改革之间耦合性强、关联度高,必须把财政教科文改革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全局中来谋划。一要善于运用“与其被动买单、不如主动请客”的工作方法。对于符合改革发展方向、看清看准的事,要不等不靠,主动推进。二要突出改革重点。问题是时代的声音。要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制约教科文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而不能以投入来掩盖问题、以发展来回避改革。三要坚持顶层设计与底层机制设计相结合。既注重整体谋划、通盘考虑,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又要注重具体安排,形成完整的机制链条,实现分层对接,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四要协调有序推进改革。财政教科文改革要与整个财税体制改革相协调,与教科文事业改革相协调,做到统筹兼顾,互促互动。

第三,牢固树立可持续意识和中长期观念,推动教科文事业科学发展。教科文事业既是国计,又是民生。按照中央“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大力支持教科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要立足保基本。聚焦教科文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坚持保基本、守底线,多做雪中送炭,不搞锦上添花,不作脱离实际的承诺。要以基本条件和服务能力的标准化为抓手,不断缩小城乡、区域之间的差距,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要有最低标准,又要防止超标准豪华建设,使教科文领域各类公共服务行为依法依规、有质有效。二要聚焦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问题,重点聚焦基础研究、战略必争领域,以及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权益的义务教育、公共文化等方面,增强政策的精准性和指向性,使财政投入能够直接地、有效地转变为公众福利,更好促进提升国家竞争力。三要花钱买机制。坚持加大投入与推改革、建机制相结合,注重花钱买机制、建制度、重长效,避免政策“碎片化”,确保发展的科学、有效和可持续。四要强化宣传引导。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增强理性声音,传递正能量,防止片面化。

第四,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和法治意识,全面加强财政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把握现代国家治理要求和公共管理发展趋势,坚持加大投入与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相结合,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要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坚持将绩效观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财政管理之中,加快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注重对教科文重大投入政策的战略性评估。二要按照事业发展规律办事。符合规律,事半功倍;违背规律,事倍功半,甚至越管越乱。要深入研究教科文事业发展在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的特点,自觉遵循教科文事业发展规律,切实提高财政管理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三要坚持依法理财。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强化依法理财的观念,并内化为日常工作制度和流程,把财经纪律变成不敢碰的“高压线”,过得了“审计关”,不犯低级错误,同时防止出现“破窗效应”。四要加强信息化支撑。信息化手段和智能化平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和必然要求,要积极运用、主动为财政教科文工作服务。

第五,牢固树立大国财政理念,以更高要求更宽视野推进工作。“治大国若烹小鲜。”大国财政是本届财政部党组的一个重大理念创新。初步理解,大国财政不仅体现在国际财经事务领域,还体现在财政职能和财政管理等方面。具体到财政教科文工作:在财政职能上,要充分发挥现代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强化财政在资金统筹分配、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宏观效益方面的作用,维护财政职能的统一,防止资源配置封闭、分散、重复、低效。特别是要从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较大等国情出发,在促进教科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发挥好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的职能作用。在财政管理上,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提高管理水平。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管理设计,特别注重推进财政管理的规范、民主和公正,更好地凝聚改革发展共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工作视野上,要有长远的战略眼光和开阔的国际视野。加强国际比较研究,准确把握教科文国际发展趋势,积极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对外交流与合作,支持增强我国在相关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努力维护和增进国家利益。

三、今后三年的重点工作任务

(一)积极推进财政教科文预算管理改革

加大投入力度,构建公开透明、管理规范、有效可持续的预算管理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按照这一要求,各级财政要根据改革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对教育、科技、文化支出给予统筹安排、优先保障,但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主要考虑:一项支出挂钩不挂钩,是经费安排方式的问题,但这项支出是不是重点支出,则取决于国家战略。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等,都要求财政必须继续把教科文事业作为投入重点,优先予以保障,通过加强政策设计、制度设计、标准设计,带动投入,促进财政教科文投入持续稳定增长。为增强财政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教科文中期财政规划,对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明确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办法,凡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部门、行业规划,都要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并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各地也要按照有关部署,有序推进编制教科文中期财政规划工作。要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绩效评价的重点要由项目支出逐步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相关政策、制度和管理等方面;评价的结果,要作为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调整支出结构和编制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要建立透明预算制度,积极推进财政政策公开。中央教科文部门预决算,要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按照经济分类公开,所有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要按项目按地区公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优化整合专项资金,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对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提出了新的改革举措,主要思路是“增一般、减专项、提绩效”。新预算法也对转移支付的预算管理做了新规定。下一步,要按照新预算法和中央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有关部署,做好教科文专项转移支付优化整合工作。一是清理、整合、规范教科文专项转移支付,严格控制新增专项。二是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机制。严格专项管理,规范专项设立,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做到专项转移支付设置有依据、有目标,管理有动态、有调整,实施有评估、有退出。三是规范和创新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办法。主要按定额、按因素等进行测算分配,减少自由裁量权,严防权力寻租。对确需实行项目管理的少数专项转移支付,在明确目标、规范程序、严格评审的基础上,科学分配资金。对适合地方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地方项目审核等管理责任并加强监管。对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要探索实行竞争性分配等办法。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中央本级教育、科技、文化专项资金优化整合工作,科学设置并合理归并各类专项,明确目标,确定周期,适时评估,动态管理,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加强教科文预算执行管理。抓预算执行就是抓事业发展,要确保预算执行均衡、规范和有效。一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压减代编规模,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二是硬化预算约束,预算未安排事项一律不得支出,从严从紧控制追加预算。三是坚持预算执行管理与部门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统筹预算编制、执行、结转结余管理,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四是强化制度建设,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考核机制以及奖惩办法,狠抓重大项目、重点科目和重要部门预算执行。

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积极探索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合同出租(服务外包)、个人账户直接付款、政府补贴、消费凭单等多种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有效动员社会力量,构建多层次、多方式、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教科文公共服务。同时,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不得违规举借债务或提供担保,有效防控债务风险。

(二)大力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着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仍然是今后各级财政教育投入的重点。一是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服务城乡统筹发展大局,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调整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支持政策,提高保障水平。以学籍信息管理为基础,探索建立教育经费可携带支持机制,保障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二是着力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聚焦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管理责任,同时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完善相应改革措施,帮贫扶弱,“限高托低”,用3-5年时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为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在此过程中,要坚决杜绝超标准豪华建设,避免新建校舍资源闲置浪费。三是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国培计划”和“特岗计划”,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着力提高农村师资水平。同时,大力支持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等义务教育综合管理改革,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质量提升。

促进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一是完善投入机制。推动各地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抓紧制定并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二是进一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在整合现有项目的基础上,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立完善以促进改革和提高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重点支持改革力度大、生源和就业充分、办学效益高的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开发优质教学资源,提高教师素质;推动建立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合作办学工作机制,构建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校企资源共享机制。三是健全社会力量投入的激励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同时,积极推动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支持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鼓励开展学徒制试点等。

支持公办民办并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将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四大类七个项目,调整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等三个项目。一是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以政府购买服务和奖励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新建必要的幼儿园,在偏远农村地区实施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等。二是继续支持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鼓励地方通过学费代偿等方式吸引应届毕业生到乡村幼儿园任教,在不增编制的条件下,探索建立合格教师补充机制。三是完善幼儿资助制度,逐步形成各级政府分担的幼儿资助稳定支持机制。同时,强化县级政府学前教育支出责任,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地探索建立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支持普惠性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幼儿园正常运转。

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一是改革完善中央高校投入机制。综合考虑财政拨款、收费政策、社会捐赠等方面,结合中央高校实际情况,探索实行分类支持,更加突出学科水平、办学特色等质量和绩效因素,形成新型投入机制。二是统筹支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认真总结“985工程”、“211工程”等实施成效和经验,突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基本定位,改革组织实施方式。三是推动地方高校持续健康发展。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地方高校拨款制度,突出质量和绩效。按照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高校债务审批管理机制,从严从紧防范财务风险。鼓励地方高校合理定位、特色办学,引导一批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四是继续支持孔子学院建设和留学事业发展,不断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此外,健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后续运行维护机制,促进考试安全。

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一是完善资助政策。全面总结资助政策实施情况,进一步健全资助政策体系,更好发挥奖、贷、助、补、减等各类资助政策的不同功能,兜住底线,不断提高政策的有效性和精准度。二是突出资助重点。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奖助学金资助标准和覆盖面,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家庭以及农林水地矿油等艰苦专业,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促进教育机会公平。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适时提高膳食补助标准,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同时,继续支持新疆、西藏等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单独设置并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2014年达到年生均4000元,2016年达到年生均6000元。支持普通高中健康发展,改善边远、民族、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鼓励地方建立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引导普通高中特色发展。

(三)大力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全面深化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把1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是深入开展科技专项优化整合工作。根据国家战略和科技发展需要,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布局科学合理、功能定位清晰的科技专项体系框架。对不符合总体布局、定位不清、重复交叉、实施效果不好的科技专项,通过撤、并、转等方式,进行调整优化。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科技专项设立、评估、协调约束和调整终止机制。二是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发展优先领域、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年度重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在此基础上,财政部门加强科技预算安排的统筹平衡。支持建立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技报告制度,为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搭建管理服务平台。三是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改革项目预算管理办法,加快构建职责清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资金管理新机制。强化资金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科研信用管理和“黑名单”制度,实行“公务卡”结算,完善问责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四是配合相关部门改革和完善科研项目立项及组织实施方式,建立健全分类管理机制。各地要高度重视1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深刻领会和密切关注中央关于科技改革的精神和动向,为改革做好充分的理论准备、政策准备、工作准备,并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工作。

完善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和战略性科研支持机制。一是高度重视对基础研究的支持。从政策环境、体制机制、科研布局、资金投入、科技评价导向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顶层设计、综合施治,切实加大财政基础研究投入,支持提高原始创新能力。二是完善稳定支持与竞争性经费支持相协调的机制。健全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稳定支持机制;对优秀人才和团队给予稳定支持;对事关国计民生、科学知识和共性关键技术等重大社会公益研究,进行持续支持,实现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三是聚焦战略任务。对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的重大科研活动,要聚焦发展重点任务和科技发展优先领域,加强技术预测,进行全链条的研发和创新一体化设计,突出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和资金链。四是支持科研机构改革发展。建立健全科研机构绩效拨款机制,按照“改革先行、突出特色、绩效导向”的原则,给予具有一定灵活度的综合性支持,推动建设一流院所。五是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探索建立大型科学仪器和科研设施共享服务后补助机制,支持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开放运行,提高资源利用效益。六是积极支持开放创新。支持在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框架下实施国际合作项目,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参加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在全球视野下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

健全技术创新引导支持机制。一是切实由研发政策导向转向技术创新政策导向。技术创新本质上是利用技术创造经济价值的过程,科技研发是这个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当前,我国在宏观指导思想和战略定位上,虽然已经转向“技术创新”,但由于路径依赖,一些部门和地方仍然主要按照支持科技研发的思路推动技术创新。因此,要转变理念,在支持科技研发的同时,准确把握政府和市场边界,注重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商业化。二是加强政策系统设计。从创新的系统性出发,加强财政政策与科技、产业、金融、人才、知识产权等政策的衔接,在财政政策内部,投入政策要与政府采购、税收等政策配合,打造有效链接的国家创新政策体系。三是完善支持方式。对于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按照公共财政和技术中性原则,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深入推进协同创新和开放创新,构建高效的共性关键技术供给体系。对于确需政府支持的一般性技术创新活动,主要采用后补助及间接投入等方式予以支持,吸引社会资金、金融资本进入创新领域。四是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资本化。深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政策措施,适时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增加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与地方共同开展贷款风险补偿,适时开展绩效奖励。各地也要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创新要素配置等的导向作用。

推动改进和完善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推动科技重大专项进一步聚焦目标,明确定位和重点任务,提升专项项目管理层次和质量。推动改进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流程。建立完善重大专项问责机制、信息公开机制、统筹协调与决策机制以及设立、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改进和加强重大专项预算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后补助方式,调动企业自主创新积极性。

(四)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着力促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一是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通过调整完善财政投入方式,支持文化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理顺部门与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稳妥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试点。二是加强经费保障,鼓励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充分发挥服务功能。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研究制定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文化企业发展相关财税政策的实施细则,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改革发展。

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是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积极参与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合理确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范围、内容和标准,研究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二是统筹推进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等重点文化惠民项目。推动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有效整合,支持打造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平台,切实提高公共文化体育资源使用效益。加快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确保“建得成、用得好”。三是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引入竞争机制,创新投入方式,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办法。完善相关财税政策,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捐赠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体育事业。研究财政支持促进文化消费政策,引导和培育文化消费市场。

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支持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文艺创作繁荣发展。一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强化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库建设,统筹安排相关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支持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与新型城镇化建设融合发展。二是加强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与发展。统筹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等,加大对民间文学、民俗文化、民间音乐舞蹈、少数民族史诗等遗产项目抢救性投入,制定扶持地方戏曲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民族语言文字文艺作品译制和宣传推广等。三是促进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支持中国梦主题文化精品创作,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国家艺术基金、国家出版基金和电影精品专项资金等投入,面向全社会支持文学、艺术、影视创作和文化人才培养,促进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

支持提高文化软实力和对外开放水平,加强传播能力建设,促进媒体融合发展。一是支持开展政府间文化交流活动,加强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促进提高利用效率,同时,研究制定财政政策,鼓励社会组织、中资机构等参与海外文化中心建设、承担人文交流项目。二是支持加强重点媒体传播能力建设,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建立现代传播体系,打造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

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积极支持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同步发展,推动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支持足球等“三大球”改革发展,加快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支持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强运营管理改革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服务。做好里约热内卢奥运会备战经费保障,支持申办2022年冬奥会。

(五)支持相关事业改革发展

支持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维护网络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意识形态安全,协调推动网络和信息化领域重大科技攻关。强化地震监测预报和灾害预防,强化地震救援体系建设。支持加强现代科技社团治理建设和科普工作,努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推动做好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回应国家重大政治关切。支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建设。

来源:《中国财政》(2014年第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