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为居民出具证明的“负面清单”

亲子关系证明(可以到派出所申请开具)

亲属关系证明(可由派出所出具;或去老人生前工作单位或单位退管会查找其生前填写的个人档案材料,复印老人手书的亲属关系信息并加盖档案章)

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到派出所申请出具)

精神病史证明(建议到精神卫生中心开具)

个人收入证明(应由工作单位出具)

失业证明(可以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开具)

房产证遗失证明(可以去房地局补办或要求房地局帮助出具相关证明)

身份证遗失证明(建议向派出所询问如何证明)

助动车购车发票遗失证明(建议与原购车商家协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夫妻关系证明(可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出具)

民族成分更正证明(建议至派出所咨询)

包裹收件人姓名笔误证明(但居委会可向邮局出具居住于包裹所填收件地址内的人为申请人的证明)

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 2014年11月

早报记者 储静伟

哪些证明居委会可以开,又有哪些不能开?为让市民了解居委会的工作权限和义务,普陀区曹杨街道请司法部门经长期调研,日前开出一张“负面清单”,初步列出12项居委会无权开具证明的目录。

“列出负面清单既为居委会规避法律风险,也相应减轻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负担。”该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列出“负面清单”,不是只为居委会拒绝居民类似需求,更重要的是给居民指出了正确的操作方式。

有居民要开“墓穴证明”

“让居委会盖个章,写个证明上来!”市民在办理生育、居住等事务时,常被一些职能部门要求去居委会先开个证明,但并不是所有的证明居委会都能开。“不开吧,一些居民会责备我们工作不负责、不热心服务百姓;可真开了证明、盖了章,我们心里又直打鼓,不知道会不会给居委会带来麻烦,甚至惹来官司。”曹杨街道枫杨园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刘娱表示。

刘娱举例说,一位居民的父亲刚去世,但不小心弄丢死亡证明,导致尸体火化遇到麻烦。殡仪馆提出,只要居委会开个死亡证明就可以。“死亡证明我们怎么能开?”刘娱很无奈,这名居民却非得要居委会开,花了一个上午时间才说服他。

刘娱说,居民找居委会开的证明五花八门,包括身份证遗失证明、房产证遗失证明、失业证明、夫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曹杨街道金杨园居委会书记周晓云补充说,前不久,还有一名居民因为买好的墓穴发票丢了,竟找到居委会请求开一张“墓穴证明”。

给居民指出如何开证明

什么样的证明是居委会不可以开的?什么样的章盖下去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这难倒了众多居委会干部,也让普通市民揣了个糊涂账。

据曹杨街道居委会干部介绍,居民最常开的是“身份证遗失证明”,“以前,我们会开,可现在因为有风险一般不再开了,即便不得已要开,也会变换一种方式,只开具情况说明。”周晓云说,情况说明会讲清楚“根据某居民自述,不作为法律凭证”。

对此,曹杨街道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吴晞炜解释说,居委会开出的身份证遗失证明或情况说明,其实或多或少都暗含着法律风险。

他举例说,一位居民因父亲过世了,派出所要求他上交其父亲的身份证,请求居委会帮忙开一个遗失证明,这样的证明就有一定法律风险。因为注销遗失身份证有正规的法律流程,必须在有公开刊号的刊物上刊登挂失声明,然后再到公安部门挂失,“如果居委会开遗失证明,则中断了这一流程。如果这张身份证还流传在社会上,可能带来不确定的法律风险。”

但曹杨街道司法所对街道内居委会长期调研后发现,这类问题在部分居委会仍不同程度存在,“正是为了帮居委会规避法律风险、减轻负担,同时也为居民指出正确的开证明方式,我们司法所才做出居委会开证明的 负面清单 。”

在曹杨街道司法所首批列出的“负面清单”中,包括亲子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收入证明、身份证遗失证明等12项。

吴晞炜说,列出“负面清单”,不是只为居委会拒绝居民类似需求,还给居民指出了正确的操作方式。

目前,曹杨街道根据这份“负面清单”,已经制作了2万多本《居委证明事项》折页,发送到每一户居民家中。

曹杨街道司法所还制作出《居委会涉法涉规问题指南》,明确居委会的标准操作流程,以帮助居民开应该或者可以开具的证明。

据吴晞炜介绍,其中最主要的有两项,一是居委会指定监护人与社区推荐公民担任民事诉讼代理人,“另外还有居民居住证明等,居委会在合理合法情况下可以为居民开具。”

这本“操作指南”给居委会干部带来方便。曹杨街道一名居委会负责人说,目前正有两名子女争当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母亲的指定监护人,一方甚至找来专业律师,“因为有了这本操作指南,我们的操作非常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