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12月19日针对社会上关于货币互换具体操作程序、是否发生汇率风险等问题,通过央行微播进行了回答和阐释。央行表示,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与28个境外央行(货币当局)签订双边本币互换协议。通过该协议,任何一方可以发起交易,以一定数量的本币交换等值的对方货币。央行以图表的形式解释了这一过程,即第一步由对方央行申请发起互换。第二步为双方按照交易日当日汇率来交换等值对方货币。第三步为期满互换回本币,对方还需支付利息。央行在微播中还补充,协议签署时属于备用性质,在实际发起动用前双方不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按照第二步操作步骤,按发起交易日当日汇率(而不是提前设定的固定汇率)来计算应互换的双方金额。在第三步中,双方换回的本币与发起时的金额保持不变,对方支付的利息以我国银行间同业利率为基础约定。
  央行表示,从上面的介绍中可以看出,由于我方发放和回收的都为本币,并不承担汇率风险。互换发起后,协议双方还将定期根据最新双边汇率调整互换金额,减少因某一方货币汇率波动引起的质押物减值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