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自治区宁东至银川

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4]724号

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关于报送青银高速公路银川宁东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发改基础[2011]610号)、《关于报送青银高速公路银川至宁东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资金承诺的报告》(宁发改基础[2014]28号)及有关补充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提升国家公路运输大通道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实施宁东至银川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二、改扩建工程起自盐池县高沙窝镇贺庄子,接青岛至银川国家高速公路盐池段,经古窑子、宁东,止于银川东,接北京至拉萨国家高速公路和银川友爱中心路,全长约71公里。

同意全线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其中,石坝互通立交至银川东互通立交段约12公里采用分离式路基,新建一幅五车道(含黄河大桥)路基宽度采用24.25米,利用现有公路作为另一幅、路基宽度维持35米;其余路段约59公里采用两侧加宽整体式路基方案,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拓宽至42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

全线改扩建现有古窑子、灵州、宁东、石坝、银川东等5处互通式立交,新建高沙窝、鸳鸯湖、水洞沟等3处互通式立交。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47.15亿元(静态投资41.85亿元),其中,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7.81亿元,你区安排财政资金5.34亿元,共计13.15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27.9%;其余34亿元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单位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四、在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沿线工程地质勘察,做好现有高速公路技术状况调查和桥涵构造物的检测与评估,充分吸收国内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经验,深化以黄河大桥、分离式路基为重点的局部路段加宽方式研究,做好新老路基、桥涵构造物的衔接。

(二)结合区域路网规划和交通流向流量等特征,进一步优化互通立交和服务区改扩建方案,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和工程界面划分,并预留建设条件。

(三)优化施工交通组织和保通方案,尽可能减少改扩建工程对交通的干扰和影响。

五、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自行招标。

六、本项目为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七、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