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国内首家由股份制商业银行控股的消费金融公司——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在泉州成立,成为今年第一家获批开业的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
  兴业消费金融公司成为继北银、锦程、中银和捷信之后的我国第五家消费金融公司,同时也是银监会去年9月修订《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后新增的第二批12城市试点公司之一。
  除兴业金融消费公司外,其余试点公司仍然处于筹备阶段。据了解,除福建泉州外,银监会扩大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城市还包括沈阳、南京、杭州、合肥、武汉、广州、重庆、西安、青岛等城市,同时规定合格的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可在广东(含深圳)试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新修订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提出,允许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目前各地的消费金融公司主要由当地商业银行主发起。其中,招商银行此前宣布旗下永隆银行将与中国联通合作在深圳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南京银行与苏宁,杭州银行、汉口银行和盛京银行等都将成为消费金融公司的参与者。
  兴业消费金融公司注册地为福建省泉州市,注册资本3亿元,由兴业银行为主要出资人,联合泉州市商业总公司、特步(中国)有限公司、福诚(中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兴业银行出资1.98亿元,占66%,泉州市商业总公司出资7200万元,占24%,特步、福诚两家民营企业分别占股5%。据悉,公司从获得银监会批准筹建到正式揭牌仅用了短短两个月时间。
  由于兴业消费金融公司引入两家民企参股,此举被视作金融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破题之作。
  兴业银行副行长陈锦光在揭牌仪式上表示,金融网络化已成为传统金融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兴业消费金融公司成立后将致力于拓展互联网及线下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结合消费金融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独特优势,依托互联网,通过渠道创新、大数据营销、金融产品创新,为个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消费金融服务,办成一家“基于数据、基于创新、机制体制领先”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兴业银行作为控股股东,将全力支持兴业消费金融公司的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母公司综合化、集团化优势,积极提供资金、人力、技术上的支持,并在产品开发、风险管理、交叉营销等方面给予充分的支援。
  据郑海清介绍,目前公司业务主要有三类,一是驻店贷款模式,即建立在现场消费场景基础上的传统赊账消费;二是网络购物消费的贷款,是原有线下赊账消费的线上化;三是现金贷款,主要解决客户日常生活短缺的小额资金需求。有鉴于此,互联网和大数据无疑将在风控方面扮演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