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政府的会计核算,编制权责发生制的政府财务报告,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我部起草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和《主要问题》,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进入首页右下方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czbtfssc@163.com。

4.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财政部条法司三处。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 26 日。

财政部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