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记者从民航总局获悉,1月5日零时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将执行新的征收标准,800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每位旅客征收标准由30元下调至10元;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由60元/人下调至30元/人,比去年12月分别下降了20元和30元。(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