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河南省驻马店市第二十五小学内,一栋高4层的教学楼,正缓缓向南平移。据了解,该项目至今未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且占压北侧开源大道道路绿线,占用了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由于该教学楼是捐建的公益性项目,关系到周边学生入学问题,有关部门研究后,决定实施平移,工程费用为200多万元,可以避免拆除楼房重建造成的浪费。

从现实来看,正如相关部门所考虑的,相较于拆除违建教学楼,予以整体平移无疑是个更好的选择。但是,“百万移楼”的故事,恐怕不能随着工程完结而画上句号。因为,其中存在诸多疑问,关乎慈善、公正及法治,需要得到回应和解答。

百万移楼”的故事,本有一个温暖的起点——驻马店市第二十五小学获得捐建一栋教学楼。然而,让人遗憾的是,好事没能办好——未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侵占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爱心教学楼”一直野蛮生长,最终成了违章建筑。对于捐建方而言,这恐怕是一种不小的心理伤害。

目前的新闻,并未提及背后的具体原因,相关责任方并未就此发出声音。这种沉默让人难以确信:捐建方获得了应有的解释,善心受到了应有的尊重。尤其是,此事已进入公共视线,在中国慈善事业陷入信任危机的大背景下,相关责任方的沉默,难免会起到雪上加霜的负作用。如此局面,不是我们所盼见的。

在“百万移楼”的故事中,另一个令人疑惑之处在于:200多万元的移楼费用到底由谁来出?对此,新闻中亦未提及。如果是由捐建方来出,显然不合情理。“爱心教学楼”成违建,恐非捐建方的错误,也就没有理由让捐建方埋单。如果是由有关部门来支付,面对200万元的费用黑洞,使用公款予以填补或许最有可能。但这相当于让纳税人埋单,同样难言合理。毕竟,犯下错误的亦非纳税人。就此来说,200多万元的移楼费用来源,事涉公正,需要一个明白的说明。

此外,“百万移楼”的故事还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法治之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违建教学楼进行平移,算得上“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但依据上述条款,执法部门同时还应作出罚款处置。然而,从目前的公开报道来看,为何我们只见移楼不见罚款?

目前,违建教学楼整体平移工程正在进行。而围绕着慈善、公正、法治这三个关键词,相应的谜团也应逐步解开。总而言之,“百万移楼”还应当有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