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月8日讯,深交所最新公告显示,宝馨科技(002514.SZ)控股股东广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叶云宙和CHANG YU-HUI与北京非凡领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时未及时履行信批义务,遭深交所通报批评处分。

经深交所查明,2014年5月28日,广讯公司与非凡领驭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将所持有的宝馨科技9000万股(占宝馨科技总股本的32.49%)的股份转让给非凡领驭。但是,广讯公司、叶云宙、CHANG YU-HUI和非凡领驭在持有、控制上市公司的权益拟发生重大变化时,均未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向本所报告并履行信息披露等法定义务。

深交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宝馨科技控股股东广讯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宝馨科技实际控制人叶云宙和CHANG YU-HUI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对北京非凡领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编辑:郑丽纯 审校: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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