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近期公布第二批9家央企资产转让产权交易机构名单。国资委表示,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产权交易机构已具备开展中央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业务的条件,并予以公布。

9家产权机构分别为: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西部产权交易所、甘肃省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