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监管者的正确做法,应该是放开出租车行业的垄断专营,鼓励专车、拼车等各种创新的“共享经济”模式,就能够大幅度提升车辆利用率,减少人们开私家车出行的频率,从而降低交通拥堵。]

原标题:[亦观察] No.361 从专车被黑监管之道

笔者近日出门办事,打了辆出租车,跟司机师傅聊了一路。提起最近红火异常的专车,司机师傅就气不打一处来,认为专车抢了出租车的生意。

笔者不禁苦笑,司机师傅抱怨错对象了,他更应该抱怨的是该死的出租车专营管理制度。正是这种该死的制度,让出租车公司成为垄断的食利者,不需要做多少事情就能够获得高额的利润,而让司机们每天拼死拼活地工作10个小时以上却只能获得微薄的收入。在如今的城市出行中,出租车司机由于超负荷劳动一点都不快乐,乘客经常受到拒载和冷脸也不快乐,唯一的快乐方恐怕就是那些出租车公司了。

这个时候,专车提供了另一个选择,让乘客的出行变得轻松和快乐起来。有了专车,你不再需要忍受拒载和冷脸,也不再需要忍受车里的浑浊空气和脏乱。你只需要打开手机下个单子,一辆干净、清洁的专车就会停在你们家门口,身穿西服的司机师傅微笑着为你打开车门,车里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香味。

车辆行驶途中,你喝着车里的矿泉水,听着舒缓的音乐;如果你不说话,司机绝对不会打扰你的休息……而且,这种出行的价格绝对在你的承受范围之内,不比出租车贵很多。

如果打个比方的话,出租车和专车出行的区别,就好比“上车睡觉下车拍照”的团队游与现在流行的细细品味风景的自助游的区别。

正是由于专车给乘客们带来了如此多的出行便利,当有关部门查处专车的时候,笔者注意到网上的民意并不支持这种查处行为。

从城市出行的服务提供方也就是专车司机的角度来看,由于省去了出租车公司这个食利阶层,专车司机在出行收入的蛋糕中拿到了更多的份额,他们不再需要像出租车司机那样起早贪黑地工作,就能够获得一份有尊严的收入。

而对于地方监管部门来说,他们最应该关心的是老百姓的利益,应该是如何解决交通拥堵的大问题。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北京就从“首都”变成了“首堵”,一到上下班高峰期就变成了超大型停车场和废气排放场,变成了不宜生活的城市。

因此,监管者的正确做法,应该是放开出租车行业的垄断专营,鼓励专车、拼车等各种创新的“共享经济”模式,就能够大幅度提升车辆利用率,减少人们开私家车出行的频率,从而降低交通拥堵。

既然专车看起来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为什么却引得如此多地方监管部门的查处?说到底,仍然是利益在作祟。由于这种创新的出行方式动了某些利益集团的奶酪,他们也就想尽办法要将其扼杀在摇篮之中。

不过,这种粗暴的监管方式很难得逞。两年前,很多地方监管部门也是急吼吼地要封杀打车软件,结果怎么样?在这个移动互联网时代,很多创新都跑在了监管的前面。这个时候,有责任、有担当的监管部门的态度,应该是多看、多听、多了解,不要急着行动。

实际上,作为中央政府主管部门的交通运输部对于专车模式一直是支持的。2014年10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运输司司长刘小明率队首次深入专车公司进行调研,对这一破解城市日益凸显的出行难题的新思维表示肯定,认为专车在智能交通领域做出的探索和成绩,将推动中国交通运输业的升级转型。

2014年11月27日,在越来越多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叫停专车服务的时候,交通运输部在例行的新闻布会上首次表明官方态度:对专车业务将坚持“以人为本、鼓励创新、趋利避害、规范管理”的原则,鼓励和包容市场创新。这一态度展现出政府更加开放的监管思维。交通运输部官员还引用李克强总理的发言——“不要一棍子打死”!

2015年新年伊始,随着沈阳、上海、厦门等近十个城市相续宣布专车“非法运营”之后,在中国一时兴起的“专车”突然面临生死之考。就在专车生死未卜的关头,1月8日,交通运输部再次对外表明政府态度——“专车”服务是创新服务模式,对满足运输市场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需求具有积极作用。交通运输部更为明确指出,专车“四方协议”营运合法,虚惊一场的专车终于迎来的“正大光明”的未来。

地方监管部门的态度也有了变化。1月14日,上海市交通委社会宣传处副处长黄晓勇在接受《新民晚报》采访时明确表示:“上海严格按照交通部的要求,鼓励专车服务平台与正规的租赁企业合作,但坚决打击私家车投入运营。”由此,上海成为了自交通部明确肯定“专车”模式后,首个明确表示鼓励“专车”发展的城市。上海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还透露,正在着手研究如何确认专车司机资质的问题,更好地规范和引导“专车”健康发展。

在业内专家看来,上海交通委的表态,肯定了“专车”服务在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中的积极作用,表明在这一轮关于“专车”的社会大讨论中,地方政府在综合考虑了社会监管、城市发展、群众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后,最终顺应发展趋势,并从市民的切身利益出发。这也为交通部的表态在各地落实开了一个好头。

对于此次上海交通委的最新表态,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刘远举表示:“对于新生的市场创新,监管的标准应该是聚焦在创新是否给老百姓带来益处,是否可以让行业可持续发展,是否能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上,只要符合这些标准,都应该考虑给予鼓励。”

看来,对于专车这个“小媳妇”来说,还是有开明的“婆婆”支持的。对于专车这样的新生事物,希望各地监管部门在下手前能够记住一句话:监管,要以人为本。如果这样的话,中国的很多事情也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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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为《中国企业家》主笔,曾任《IT经理世界》杂志社记者、资深记者、主任记者、首席记者。

作者:冀勇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