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中间人”以高额贴息为饵揽储

□本报记者 熊子熙 发自南京

山寨银行事件,随着嫌犯被捕,案情水落石出,而山寨银行的获利链条也逐渐明朗。山寨银行利用高额回报雇佣“中间人”,他们以高额贴息为诱饵,为山寨银行在浙江等地揽储,目标就是有钱的老板、企业家等对象。

此外,有媒体追踪报道称,该合作社一年前便遭人举报,但最后仍“安全运营”近一年时间,由此引发的合作社监管问题等也随之卷入舆论漩涡。

获利关键

给予“中间人”高额贴息

记者调查发现,在山寨银行非法吸储案中,有一类所谓的“中间人”,成为了连接投资人和合作社之间的关键人物。

通过浦口警方的调查发现,这类所谓的“中间人”,就是山寨银行利用高额回报雇佣的经纪人、代理人。他们通过微信群、飞信群向市民分发小广告等形式,以高额贴息为诱饵,为山寨银行在浙江等地揽储,目标就是有钱的老板、企业家等对象。

在受害人“上钩”到南京存款后,山寨银行当即便向这些“中间人”发放贴息,然后再由“中间人”按比例将贴息款发给存款人,自己留下一部分“介绍费”。

“他们(中间人)拿的比我还多。”受害人周先生表示,“我存了1300万元,首次贴息,合作社给了我88万贴息款,给了中间人155万。”

浦口警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为扩大业务量吸引储户,首次贴息时,山寨银行会给予“中间人”和存款人一个分成比例,“一般会给‘中间人’6到7个点的介绍费,另外5到6个点的贴息款会付给存款人,贴息额度随存款数额大小和周期长短而变化。”

“第一次是要给中间人介绍费的,但之后的贴息款就会全部打给我们。”周先生说。

山寨银行拿到存款后,并未像之前其表述的那样投资南京江北新区开发或是像周先生等人理解的那样用于“贷款业务”,而是投资于江苏、浙江等地的房地产业务。

2014年,房地产行业政策收紧,山寨银行投资的房地产大多成了“烂尾楼”。“欠了不少工程款,多处房地产也被查封。”浦口警方表示,投资房地产崩盘直接导致盟信合作社资金链断裂,拿不到贴息款的储户们纷纷表示要提取存款的时候,才发现盟信合作社已经无力兑现,他们集体报警后,非法吸储案这才浮出水面。

长江商报记者发现,南京“假银行”案有着庞氏骗局的特征:利用低风险、高回报的反投资规律来吸引投资;用新客户的投资来回报老客户,以拆东墙补西墙的资金腾挪回补来不断做大“蛋糕”;又以“新区开发”等题材渲染投资的神秘性和不可复制性,塑造短期高回报的投资渠道避免外界质疑;再加上山寨银行在外表上的刻意掩饰,利用“银行”的特殊身份使投资人对投资安全深信不疑。

最终,在“中间人”的鼓吹、山寨银行外表的迷惑、高额贴息的利诱等多重影响之下,不少叱咤商场的浙江老板如飞蛾扑火般将大笔资金存入南京山寨银行。

并未取缔 “银行”渐起赌博心理

山寨银行并非全无破绽,“存款前,只要看清楚这种‘小银行’的营业执照并向工商或公安等监管部门打个电话,就可以辨别真假嘛。”浦口区河滨路附近一棋牌休闲室女老板说道,“不过,还好我不认识他们,不然说不定也因为高利息而着了道。”

值得注意的是,南京浦口警方进行调查时发现,该合作社的工商营业执照上写的经营范围是农业信息咨询,与金融类毫无关系,更没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从事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可合作社却在经营吸储等金融类业务,这已经明显超出其经营范围。于是,警方成立专案组对这家山寨银行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

在该合作社注册地南京市浦口区工商局,记者发现“南京盟信农村经济信息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3年1月。有媒体报道,在该合作社成立的第二个月,就已经有市民举报,包括其在内的8家合作社都存在非法吸储问题,浦口区政府曾组织包括工商、公安、人民银行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然而,除工商部门约谈了合作社负责人责令其整改标牌外,联合工作组并没有对其采取取缔或暂停营业等其他措施。

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朝辉向长江商报记者分析称:“这说明,由于联合工作组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这家山寨银行逐渐起了赌博心理,在2014年上马高息揽储业务,酿成近一年来200多人上当,2亿元资金被套的恶果。如果不是资金链断裂群众集体举报,这个骗局恐怕会造成更大的损失。该合作社或涉及非法集资、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多项刑事犯罪。”

浦口区工商局副局长黄素静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虽然这家合作社超范围经营,但因为是从事非法吸储,按照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应由银监部门采取相关措施,工商部门只管相关的配合工作。而另一方面,中国人民银行浦口支行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暂时不能接受采访。

监管不力 政府应担部分责任

南京山寨银行事件,并未随嫌犯被捕而告一段落。

南京浦口区政府联合工作组调查山寨银行但未对其进行取缔的追踪新闻被媒体曝光后,京华时报等相关主流媒体及各大网络上也开始涌现出不少声讨当地政府“监管不力”的声音。

京华时报评论称:“高息揽储固然是群众轻信的重要原因,但假银行之所以能得逞,背后一些监管部门也难辞其咎。如果说互联网钓鱼网站和电信诈骗因为没有实体难以监管的话,假银行有实实在在的门面,有非法经营的场地,当地所在社区的管理人员,应当了解相关的经营业务,甚至已经有市民举报的情况下,更应该加强防范,避免更多的受害者被骗。”

湖北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龚益鸣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南京‘假银行’这种案件以江浙地区企业家为目标下手,诈骗手段非常隐蔽、影响极其恶劣,一旦嫌犯携款潜逃,将会为市民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同时,我们注意到,这个合作社的伪装十分巧妙,令人防不甚防,市民上当受骗除有部分自身原因外,政府监管不力也是主要原因之一。未来政府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应该承担起部分责任,例如视情况对市民存款进行政府赔偿等。”

而针对当地工商局表示“合作社超范围经营应由银监部门采取相关措施,工商部门相配合”的说法,不少专家认为其有推诿之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表示,此案表明,我国在很多领域的监管存在严重的缺位和不规范。可以看到,不同部门分头监管,从形式上过于拘泥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而没有把整个监管联动起来,导致了监管的盲区,这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

冯朝辉也向长江商报表示:“政府发现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超范围经营且影响巨大的情况下,并未采取进一步有效措施制止,致使犯罪情况进一步扩大,是有‘行政不作为’之嫌的。”

而一名农业专家则表示,不能因为容易发生问题而将所有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全都“一棒子打死”。“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村专业合作社还是发挥过很大作用的。在监管问题上,农村专业合作社要受农业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的监管,而农村金融合作社还要受到金融部门的监管。同时,考虑到当前市场尤其是农村市场‘融资难’、‘融资乱’等问题,一些发展迅速的农村地区地下金融非常火爆,大部分农村合作社还是要努力转型,防止坑农害农问题发生,为促进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高利引贪 市民需加强防范

当然,除了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监管以外,市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也是很有必要的。

现在市面上一些非法金融机构也有很多,监管再严格,也总有漏网之鱼。这些机构或许本意并不是为了诈骗,他们以高回报率吸引集资,拿着钱去投资,但一旦投资项目出现问题,资金链断裂,这些钱就全打了水漂。

用这类手法来吸引投资,无非就是抓紧人们对高利、高息的追逐心理。很多非法金融机构就是抓住储户这种渴望高回报的心理而屡试不爽。

回顾调查过程,专案组民警提醒公众,在办理金融业务时应擦亮眼睛,注意识别金融机构真伪,同时,拒绝高息诱惑,合法理财。

冯朝辉也建议:一是要加强心理防范,“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就不要信了”;二是要看清楚投资机构的营业范围,规避将钱投入山寨银行;三是大额存款,尤其是存到“小银行”、不熟悉的投资机构前,应向当地工商部门、公安部门致电求证,避免落入陷阱。

山寨银行四大骗术

利用低风险、高回报的反投资规律来吸引投资

用新客户的投资来回报老客户,以拆东墙补西墙的资金腾挪回补来不断做大“蛋糕”

以“新区开发”等题材渲染投资的神秘性和不可复制性

利用“银行”外表刻意掩饰,使投资人对投资安全深信不疑

合作社的大门上已被贴上封条。本报记者 熊子熙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