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这位委员兼老总参与了东北某省的棚户区改造,但随后他发现自己陷入了泥潭:当地的棚户区改造专项拨款挪用严重,帐上根本就没有钱。“正因为我参与了这件事,所以才发现了这些问题。我要利用政协提案的机会反映情况,要求上级部门对当地的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谁挪用了钱就赶紧挪回来“,这位企业家说。

利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身份,在最接近庙堂的两会上通过提案解决自己公司的实际问题,在参与两会的企业家中是非常普遍现象。

比如今年, 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就有提案是关于加大网络刑事打击力度,形成遏制网络谣言的法律氛围。而其背景是,去年娃哈哈受到超过各种网络谣言攻击,转发量上千万次,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再看全国政协委员、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他提出以互联网渠道实施医疗保险购药和结算,以及零售药店参与基层医疗服务体系。作为背景,复星曾投资过挂号网类企业。

也难怪,两会代表、委员的提案往往无法超出他们日常所见、所闻、所感、所思的范围。作为企业家代表和委员,不但代表自己,还代表了自己的公司、自己所在的行业,往往替一个特定利益群体来发声。就像上述提案,都是企业家从自身业务或经营环境出发,向国家要政策要利好,甚至是一个特别的求助:“请来地方还审计。”

如果上述提案听起来尚有推动法治完善、行业进步的大意图,那么有一些提案就显得格局相当小、甚至堪称私人化:曾有一位政协委员提议拆除某地方的道路防护栏,仅仅因为防护栏阻挡了进入某超市的客流,而这位委员恰好是超市的所有人。

说到这里,企业家参与两会议政,公私的界限在哪里,似乎就成为了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实际上,人大和政协的工作条例中就有相关规定。比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就规定:政协委员提出提案时,有下列情形则不予立案,包括:属于学术研讨、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以及指名举报的。

笔者以为,上述规定还是过于简单。要知道,代表委员们高居国家议事堂之巅,若滥用、错用使用宝贵的话语权,是一种非常不恰当、不负责的行为。

有数据统计,今年参加两会的民营企业家数量创下纪录,在5200余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民营企业家的比例为4%,胡润百富榜上的1271位富豪中有203位是两会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上面这组数据,意味着在中国经济腾飞的年代,企业家的声音比以前任何一个时代都受到重视。每年两会,企业家代表、委员带着提案聚焦于媒体灯光下,手握话筒,曝光率极高。而初登国家最高议事堂的他们,如何参政议政还需要学习。

秉着少数人对话语权的掌握更加应遵循为多数人发声的原则,代表委员有责任和义务传达民意。这本身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逻辑:你成为了两会的参会者,那么你是谁选出来的,你就代表谁说话,你就为谁负责。提案可以从少数人出发,但还是要符合公众的利益。

回到两会的核心:按照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拥有一系列最高权力,而政治协商会议的职能则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若要参照议会制度源远流长的西方社会的经验,在被奉为圭臬的《罗伯特议事规则》中对此则有非常明确的精神核心:“若每个人都无规则地扩张自己的权益,其结果是无人能长久保护自己的权益。”(网易财经 李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