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顺电子(002289.SZ)4月10日午间公告,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与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政府签订的<电子玻璃产业化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解除与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政府签订的《电子玻璃产业化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于2011年11月24日召开的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赤壁政府签订了《电子玻璃产业化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公司拟出资8.3亿元在赤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赤壁开发区”)投资建设电子玻璃产业化基地项目(以下简称“赤壁基地”),并约定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壁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壁宇顺”),项目拟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根据《投资协议书》,赤壁政府承诺为公司投资提供 “七通一平”项目用地331.79亩,代建10万平米工业厂房,协助公司向银行融资并对企业设备购置给予贷款贴息,提供各项投资优惠政策及项目所需资源支持(具体内容详见2011-046号公告)。根据《投资协议书》,2012年3月19日,赤壁宇顺与赤壁开发区签订了《赤壁宇顺电子玻璃产业化基地项目厂房建设合作协议书》。

由于赤壁政府未按《投资协议书》约定提供完整的项目用地,未提供污水处理、供电等相关配套设施,代建工程未按时完工、交付,赤壁基地的建设情况无法满足公司募投项目按期投产需求,项目预期效益无法实现,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快速变化的市场现状,为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公司变更及终止了相关募投项目。

解除《投资协议书》系公司基于赤壁基地建设现状,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而提出;该事项经股东大会批准之后,公司将与赤壁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协商,若未能协商一致,可能产生相关诉讼风险,由于诉讼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所以对公司的影响暂时无法判断,公司将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