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青岛、济南、郑州、太原、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拉萨10个海关在青岛签署《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合作协议》。
  按照协议,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10关将以互信合作、遵循法治、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为原则,重点从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服务丝路经济新发展、深化执法协作和互助、进一步强化外部合作、深化友好共建合作等方面加强合作,以构建区域通关监管一体化管理格局,提升把关服务整体效能,助推国家战略实施和开放型经济新发展。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自5月1日起,上述10个海关将正式启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陈星华 刘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