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上午,江西专员办召开全办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贯彻《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内设处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财人﹝2015﹞33号)和《财政部关于调整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内设机构的通知》(财人﹝2015﹞34号)文件精神,及时理顺处室职能、完善岗责体系、优化人力配置、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夯实预算监管工作基础,为工作转型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理顺处室职能。办党组召开专题会,学习财人〔2015〕33号文和财人﹝2015﹞34号文的精神,明确了江西专员办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的方案,在全办大会上进行了公告。并要求各处室按照文件规定的名称、职责、牵头责任和对口要求,及时调整处室名称,划定业务职责边界,明确牵头职责任务,做好工作的对口衔接。

二是完善岗责体系。在理顺处室职能的同时,及时完善岗位责任制,全办按照人岗相适、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的原则,重新定岗、定责、定人,对每项业务工作都明确了各个环节的岗位设置、责任人、目标要求,完善了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岗责体系。

三是优化人力配置。考虑到目前处于工作转型初期,财政预算监管业务仍处于磨合阶段,调整后的处室架构与原处室人员要衔接,统筹安排人员配置,个别人员的使用灵活调配,同时多渠道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

四是加强干部培训。组织全办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各处室围绕文件赋予的职责任务,分板块、分轻重缓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培训学习,参加过财政预算监管培训班的同志各自负责一个专题,相互轮流进行再培训,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

(原标题:江西专员办:调整内设机构 保障工作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