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海关总署副署长鲁培军和商务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完善消费品进出口政策措施等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海关总署副署长鲁培军表示这次国务院政策规定的增加和恢复的主要是进境口岸免税店。进境口岸免税店在国内并不太多,主要设在北京、上海、深圳、珠海等几个进境口岸。按照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这次要恢复和增加进境口岸免店,下一步我们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以下是文字实录:

经济日报记者:

请问鲁培军部长。关于跨境电商交易的问题,目前跨境电商交的税主要是行邮税,就比传统商店一般进口商店交的货物税低一些,是否存在不公平?您是怎么看。现在有消息说,行邮税要提高或者是并入到货物税,消息是否属实?谢谢。

海关总署副署长鲁培军(刘健 摄)

鲁培军:

跨境电子商务是基于网络发展起来的新型业态。我们不能笼统地说跨境电子商务交的就是行邮税。因为,这一业态当中的一部分,比如说B2B的商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企业对企业的那部分,现在是按照一般贸易进口货物进行监管、征税,并把它纳入到海关贸易统计里面的。只有对跨境电商属于B2C也就是通常说的企业对个人的那部分进口商品,而且还有一个限制规定,在每一件商品一千元以下的,海关现在按照行邮税,规范的说法叫做“进境物品进口税”来进行征税监管。同样对于B2C的那部分,超过限值以上的,也就是一千元以上的现在还是按照货物进行监管征税。

至于刚才说的行邮税要提高,或者是否并入货物税的问题。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不区分货物和物品进行征税的,但是有一个低值商品的概念。比如说美国海关对200美元以下的商品准予免税进境;200美元以上至2500美元以下的商品按照简易申报程序进行监管征税。从我们国家来说,下一步会不会把货物税和物品税进行合并,据我了解,这个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进行研究,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定论。

中央电视台记者:

请问鲁培军署长,我们注意到未来有一系列的免税店和免税商店政策措施即将出台,这对于普通百姓的购物有哪些影响?老百姓购物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方面?

鲁培军:

谢谢你的提问。现在在中国境内免税店大概有6种类型,一是进出境口岸免税店,二是供船免税店,三是运输工具免税店,四是外交人员免税店,五是外汇商品免税店,六是主要用于海南岛的离岛免税店。这6个类型的免税店全国大概有262家。总体来说这些免税店现在运行的情况是良好的,海关是按照对免税商店监管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管和管理。这次国务院政策规定的增加和恢复的主要是进境口岸免税店。进境口岸免税店在国内并不太多,主要设在北京、上海、深圳、珠海等几个进境口岸。按照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这次要恢复和增加进境口岸免店,下一步我们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做好这方面的工作。至于现在到底在哪些口岸设立,主要还是根据企业的意愿,口岸布局的需要。下一步我们准备进行综合评估,切实做好这方面的工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