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此,农行相关负责人7月14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的发布是基于该行“三农金融事业部”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

《通知》显示,自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农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各地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业内人士认为,在中国经济稳增长、调结构的大背景下,针对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减征营业税,无疑是国家综合运用财政税收、货币信贷、金融监管等政策措施,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的又一重要举措。

税收优惠范围与

试点范围同步扩大

国家对农行三农事业部涉农贷款营业税采取优惠政策并非首次。记者经梳理发现,自2010年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便已开始给予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试点县域支行涉农贷款营业税优惠政策。2014年底,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扩大到20家分行,随着试点范围不断扩大,财政部营业税优惠政策范围也同步扩大。

“税收优惠范围由最初的8家分行扩大到2013年的19家,再扩大至全国纳入 三农金融事业部 改革试点的所有县域支行。”相关业内人士分析说,“此举将有助于促进农行三农事业部制改革的全面推开。”

种种迹象表明,今年是农行三农事业部改革的加速之年,最突出的表现就是试点范围的扩大。今年4月,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全面推进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通知》,明确将农行全部县域支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范围,并表示,对纳入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全部县事业部,继续给予优惠政策。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也强调,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覆盖全部县域支行。

“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是农行股份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服务“三农”、商业运作相统一的有效途径。

2008年起,农行开始实施“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农行相关负责人说,试点主要是为了落实面向“三农”的市场定位。考虑到农村地区客户分散、单笔贷款金额小,运营维护投入大,为了推进试点工作,不断加大对“三农”客户信贷投放,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国家相关部委出台了涉农贷款营业税优惠政策。

“农行 三农金融事业部 改革是银行机构探索金融支农经营模式的一项尝试,对其实施优惠税收政策,将提高银行 尝试 的积极性。”相关业内人士说,“从目前来看,这种 尝试 必要且迫切。这是因为银行也是企业,商业化运作要求银行资金在满足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实现盈利。然而,农业作为弱质产业,其自身固有的高投入与低产出决定了它的高风险性,往往成为银行不愿涉足的高风险区域。因此,国家需要通过财政、税收政策给予一定的引导。”

“支农”效果显现

农行相关负责人说,自试点以来,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目前已形成一套有别于城市业务的差异化政策制度,服务“三农”资源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三农”和县域业务实现快速发展。

记者注意到,国家引导银行机构扶持“三农”力度仍在不断加强,目前连续出台给予涉农贷款财政奖励、减免农业贷款营业税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经济发展,人民银行也利用差额准备金率、支农再贷款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放力度。这些政策包括《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在众多措施中,税收已成为国家引导银行加大涉农贷款所采取的经常性措施之一。对此,某大行相关负责人评价说,“正常银行贷款的利息收入营业税率大概为5%,下降至3%,力度较大,对银行的吸引力也较大。”

除此次针对农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外,涉农银行机构也在获得“减税”待遇。去年12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坚持按照定向调控的要求,通过改进财税政策,增强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动力和能力。其中包括,将已经执行到期的政策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例如对金融机构不超过5万元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调动金融机构向农户贷款的积极性。

相关业内人士分析,国家更希望通过市场、价值、经济手段去引导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真正形成农业信贷投入的长期化、常态化。税收手段正符合这一要求。相关业内人士还认为,税收政策能更有效地放大财政资金的效应,撬动银行信贷投入。

在多项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涉农贷款增量稳步提升,农户贷款需求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仅以农行为例,截至2014年末,20家“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行农户贷款余额达到5206亿元,比年初增加833亿元,增长19.1%;县域贷款余额2.26万亿元,比年初增加2340亿元,增长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