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兰报道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日前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评估工作部署培训班”上透露,今年一季度,产险公司偿二代平均充足率为282%,寿险公司为256%,再保险公司为383%。与偿一代相比,偿二代下行业整体偿付能力充足率略有下降,但与2014年6月份的偿二代测试情况相比,今年一季度的充足率有所提高,说明保险公司已开始顺应新规则要求,着手启动资本和业务结构调整工作,以降低风险,改善偿付能力状况。
  陈文辉说,保险行业正处于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的特殊阶段,保险行业风险管理面临的形势已发生深刻变化,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市场化改革下风险管理的内容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二是保险行业面临的风险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三是行业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日益突出,四是保险业参与国际竞争对风险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面对行业风险管理的新形势和市场化改革的客观需要,保监会在偿二代框架下首次建立了风险管理监管评估机制和风险管理资本激励约束机制,不仅有利于推动行业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而且有助于监管转型和升级。
  陈文辉同时强调,为督促保险公司落实偿二代监管要求,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评估模式和机制,保监会组织行业开展偿二代过渡期内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试评估工作。保险公司应当高度重视此次试评估工作,认真组织,不断完善自身风险管理体系。偿二代正式实施后,保监会每年都将组织各保监局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进行监管评估,风险管理评估工作将成为保监局一项重要的、长期的、日常性的工作,保监局应当积极转变监管职能,认真参与风险管理评估工作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