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各地区节能形势进行分析,对照“十二五”节能工作进度要求,今年上半年,青海、宁夏、新疆等3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一级,节能形势十分严峻;海南预警等级为二级,节能形势比较严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26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三级,节能工作进展基本顺利。与1-5月相比,青海由三级预警上升为一级预警。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能耗增速控制目标要求,福建、江西、山东、重庆、陕西、宁夏、新疆等7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一级;天津预警等级为二级;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等22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三级。

现将晴雨表予以印发,供各地在工作中参考。

“十二五”能耗强度降低进度预警等级

2014-2015能耗增速预警等级

一季度

1-4

1-5

一季度

1-4

1-5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