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给你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证明“我妈是我妈”,到证明活生生的你还“健在”……隔三岔五在新闻报道中出现的奇葩证明,总是出人意料地让日常生活“卡壳”。一纸证明,隔着普通人的啼笑皆非和有关部门的一本正经,这中间一定是发生了什么“误会”——

“俗称”误人

  买房办贷款

  要证明“初婚”?

在外地买房办贷款时,苗艳从银行办事人员口中听到了一个闻所未闻的证明——“初婚证明”。因为苗艳曾经离婚后又复婚,所以银行要求她以此来证明上一次结婚是“初婚”,“要确定我没有其他的财产纠纷”;此外,她还需要一份在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书。

苗艳带着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回到北京当初办理结婚手续的婚姻登记处,刚一开口,就被工作人员告知,这个证明“开不了”,“她跟我说,中国就没有什么‘初婚证明’,听都没听说过,他们也从来没开过。”

有点儿发蒙的苗艳向工作人员解释了自己需要这个证明的原因,对方告诉她,只能给她开一个当时在这里办理过结婚登记的证明。

苗艳不死心地询问:“为什么不能给我开一个第一次结婚的证明呢?”

她收到的答复是,因为全国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信息并没有联网,“他们只能查到我在北京各个区的婚姻登记情况,不能查我在外地有没有结过婚。”

苗艳觉得工作人员的解释很有道理,无法反驳;便决定“能开什么就开什么,先拿回去试试。”

而开这个证明得出示户口本原件,为了少跑一趟,没带户口本的苗艳试探着询问:“只有身份证行吗?我的户籍在亲戚家,去拿不太方便。”工作人员摇头,告诉她如果不好拿户口本,就需要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当苗艳以为这次只能空手而归的时候,事情却在不经意间有了转机——“我最后问了一句,如果资料都准备齐了,必须是本人来吗?请别人帮忙来开行不行?”

这位女工作人员犹豫了一下,表示要去问问其他同事。随后,换了一位男工作人员,又来询问一遍苗艳的需要,“他跟我说,‘初婚证明’是个俗称,不是规范说法,其实就是需要一个婚姻状况证明。”

苗艳将信将疑地递上了自己的身份证和结婚证,这位工作人员很快就进到后面的办公室为她打印出了一份证明,并盖了公章。

原来所谓的“初婚证明”是一张“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重点在“婚姻状况”一栏,写明了苗艳是“未婚”,表格的填写日期则是她当年登记结婚的那天,“就是说我在那次结婚登记之前是未婚的。”更让苗艳心生感激的是这位工作人员把审查处理表递给她时,主动询问了一句:“你还需要开离婚协议吗?”

苗艳连忙点头,很快,离婚协议也开好了。从茫然无措到一切就绪,人生的转折来得有点快,苗艳一边满怀感激地暗赞工作人员业务熟练,一边暗自庆幸自己刚才多了那么一问。

【批注】

论碰对工作人员的重要性。

另:虽然贷款买房不需要所谓的“初婚证明”,但流动人口办理准生证时,户籍所在地的“初婚未育证明”是必须的。

 “真证明”未必真

  结婚又离婚,其实我一直是“单身”

不少涉及银行贷款的房产交易双方,需要去民政部门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也就是俗称的“单身证明”。但因为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信息尚未全国联网,一些迁过户籍的当事人,不得不重回曾经的户籍所在地,用分段开证明的方式来证实自己是货真价实的单身。

但有时候,信息不联网也能“简化”个别人的证明程序,王晓瑞就是这样的“幸运儿”。

户籍在山东,房产和结婚登记都在哈尔滨的王晓瑞,离婚后要卖掉自己的房子。为了提前消除买家的顾虑,王晓瑞诚实地告诉对方,自己的房子是婚后财产,但离婚时协议已经分割清楚,“房子现在完全属于我自己,没有问题。”

王晓瑞带着离婚证和离婚协议陪买家一起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没想到有离婚证也不行,银行说必须要去户籍所在地开单身证明,要证明我结婚前是单身,离婚后也是单身。”

王晓瑞赶回了山东的户籍所在地,先到派出所去开了一张注明“用于房产交易”的户籍证明。拿着户籍证明和自己的结婚证、离婚证来到当地民政局,说明情况之后,王晓瑞略带忐忑地询问自己的“单身证明”是不是也得分段开——“毕业到结婚是一段,离婚后是一段。”

然而,工作人员告诉她,只要没迁过户口就不用。由于山东和黑龙江两省的婚姻登记信息没有联网,在户籍所在地的记录里,王晓瑞的婚姻状态仍然是“未婚”,“人家根本就没看我的结婚证和离婚证,就把证明给我开了。”

王晓瑞拿到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显示,从1999年她大学毕业至今,在该婚姻登记处的婚姻登记档案里,“未发现当事人有结婚或离婚登记记录”。拿着这张证明,王晓瑞颇有些疑虑,自己是结过婚又离婚的,拿这个行吗?

事实是,真的行。半个月后买家的贷款审批通过了。

“那我之前根本就不用跟人家说我结婚离婚的事,直接拿这个就够了,还简单呢!”王晓瑞困惑地说。真实有效的证明,内容却并不真实,这样的证明有什么意义呢?

 模糊的“集体户首页”

  地区有差异,好政策也“愁人”

重大改革常常需要在一些地区进行试点,试点地区群众能够提前体验新政策的便利,但如果你是生活在政策尚未对接地区的“候鸟族”,就很可能会碰上点小麻烦。

怀孕两个月的小彭上个月在街道办理准生证的时候,当场落泪。

小彭和老公徐康的户口都是集体户口,小彭在北京,而徐康的户口则在安徽的一所高校。两人带着各种资料来到街道办,自己以为准备得十分妥当,“就差街道的最后一个章了。”没想到,工作人员在查看了他们的资料之后表示,徐康的婚育证明上由学校计生部门出具的公章没有用,“她说,我给你划了吧!”

小彭赶忙劝阻,“我老公为了盖这两个章专门跑回安徽,要是没用的话,我们去哪儿盖章呢?”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必须由男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盖计生章。这个要求让徐康有些犯难,“我们学校很大,好几个校区,从来没听说过归哪个街道管,身份证上也只是写了学校。”

这时,工作人员表示,需要他们按照徐康集体户口首页上的街道信息去办理。这下徐康更郁闷了,“我们没有户口首页。”

但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并不接受这个说法,“她说不可能,北大清华的集体户口都有首页的,你们怎么会没有呢?”

双方各持己见,徐康只好打电话给学校的人事部门,请同事说明该校的集体户口确实没有首页。可事情还是卡了壳,街道办的工作人员表示,自己确实是按规定办理的,并拿出一摞文件请小夫妻俩自己查阅。

夫妻俩回去之后在网络上查阅关于集体户口的信息,在“集体户口”的网络百科词条里发现了这样的说明:

鉴于部分省已启动户籍改革,已不再提供集体户首页,取而代之的是更新集体户个人页格式,相较于其他地方的户籍个人页,信息更完整,载明了集体户户主姓名,以及与户主的关系,完全可以取代传统的户籍首页所载信息内容。

如江苏、浙江等地均采用此方法,并不再提供户籍证明。而北京、山西等省份在户籍迁移、结婚、房屋贷款时,仍需要提供户籍首页。各地政策的不统一导致普通民众在办理手续过程中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

今年1月,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 个城市(镇)成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重要的试点内容之一就是“研究制定户籍制度改革”等配套政策。5月20日,安徽省政府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新政。

  无法证明的

  “证明”

信息未同步,政策不统一,本来就让不少人在“证明自己”的道路上必须披荆斩棘;而个别地方政府部门在政策执行中,还会“发明”出一些几乎让人无法完成的证明要求。

两年前,方敏接到了自己一位小学老师的电话。“我这位老师是民办代课老师,他说省里出了政策要给他们发养老补贴;但是需要有人来证明他的代课老师身份。”

听到这个消息,方敏很为老师高兴,“民办代课老师的情况大家都知道,我一听就说,这是好事啊,没问题!”

方敏欣然同意为当年的老师做证明人,而老师之所以舍近求远把电话打到北京找她,是因为“我们当地说证明人不能随便哪个学生都行,得是有正式单位的学生”,而在北京某事业单位任职的方敏正好符合要求。

不过,要为老师做证,她首先要证明自己。按照当地的政策要求,方敏要到自己的单位开一张有公章的在职证明,“这个挺容易的,我到单位一说,我们单位就给开了。”

但接下来,对方要求她出具的师生关系“证明”也需要到单位盖章,“这就奇葩了,我们单位怎么能知道我的小学老师是谁呢?”

(文中人物为化名)

主笔 张棻 插图 宋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