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级关于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及新修订的《预算法》,昆明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了“1+3+18”的财税改革一揽子方案,其中,“1”是指市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3+18”是指根据条件成熟程度,分期推开实施的三类18项单项改革方案。围绕总体改革方案,今年,昆明市财政局按计划有序推进了八项重点财税改革。

一是改革预算管理制度。围绕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的要求,印发了《昆明市改革市本级预算编审体系实施方案》,从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创新市本级预算编审方法、规范市本级预算编审程序、健全预算标准体系等四个方面明确了预算编审体系改革的具体内容。目前,已启动了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开始实施市本级预算编审体系改革,2017年逐步实现政策、规划、预算的有机结合,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现代财政制度要求相适应的政府预算编审体系。

二是改革市对县区转移支付制度。为进一步保障基层财力、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社会事业的发展,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出台了《昆明市改革和完善市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实施方案》,按照“扩增一般、压减专项”的要求,大力压缩专项转移支付的规模和种类,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对专项转移支付进行规范管理,将绩效评价作为转移支付设立和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分类别、分步骤推进市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清理整合。

三是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积极发挥政府债务资金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促进作用,出台了《昆明市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从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偿还行为、政府债务举借实行规模控制、规范政府债务的举借程序和行为、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建立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等方面规范了政府性债务管理,2015年全市试编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计划到2018年基本实现对政府和部门的全覆盖。

四是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为拓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投融资渠道,出台了《昆明市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方案》,对PPP实施范围、操作程序、政策支持、运行监管等予以了明确,并成立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运用工作领导小组。今年5月,向省财政厅上报了第一批PPP示范项目41个,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拟向省财政厅上报第二批PPP示范项目16个,涉及公共交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利、环保、医疗、新能源等领域。

五是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改革。按照上级有关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市财政局及时对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理,分门别类向市政府提出了处理意见。同时,建立了存量资金动态管理机制,每个季度末两天内由预算单位按照存量资金清理要求报送存量资金情况,财政每年在5月份前对部门存量资金进行一次清理,对应收回财政的由财政收回,并按存量资金管理使用要求进行管理。

六是加强财政预算支出管理。为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支出管理的通知》,对各类财政资金拨付时限作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对与经济支撑性指标相关的八项财政支出进行了逐级分解下达。建立了支出预算执行分析评价和考核机制,对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到序时进度80%的本级部门和下一级地区采取调研、约谈、通报等方式;对当年6月30日的支出进度低于40%、11月30日的支出进度低于75%,按实际进度与要求进度的差额同比例扣减当年预算,在安排下年预算和分配转移支付资金时按照一定的比例予以核减。

七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按照“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制定印发了《2015年市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昆明市市本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考核标准》、《开展2014年度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等制度,逐步建立了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相结合、与部门次年预算编制和项目支出预算挂钩的机制。

八是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为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的监督和制约,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要求,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成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昆明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待市委常委会审定后将正式发文。省财政厅要求昆明市积极开展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力争成为全省甚至全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

(原标题:云南昆明财政局积极有序推进八项重点财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