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海关召开宣讲会,就海关企业管理改革新政“企业主动披露”向湛江、茂名两地进出口企业进行政策宣讲。企业反响热烈,已有8家企业提交自查报告;其中有3家企业共补缴税款87万元,湛江海关根据有关法规,为上述3家主动披露企业全额免除滞纳金4.6万元,其他5家企业正在有序办理中。
  今年5月份起,海关总署在全国海关范围内开展深化主动披露试点及课题研究。今后企业如主动如实向海关披露自身存在的问题,海关将视根据主动披露问题性质,酌情减轻处罚。
  湛江海关稽查处负责人介绍,企业主动披露是指企业对照海关监管要求,通过自我检查,主动将存在的问题报送海关的一种管理方式,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海关发现问题前,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不符合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形,主动、如实地向海关报告;另一种是海关在稽查过程中,企业发现在稽查范围之外,存在不符合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形,并且海关尚未掌握其违反规定的相关事实,就主动、如实地向海关报告。通过主动披露,可进一步引导进出口企业守法自律,提升企业自身内控“免疫力”,同时提高海关整体监管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实现关企双赢。
  湛江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进出口部负责人表示,因报关工作比较专业,以前会遇到因工作失误而被海关依法处罚的情况,如果情形较重甚至导致企业的海关管理类别被降级。今后参与“主动披露”可以实实在在地减轻管理压力,海关根据主动披露问题的性质,酌情减轻处罚,这将促使企业更好地“对自己负责”。
  (丁伟江、张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