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0月8日讯 香港证监会发布最新公告显示,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在前持牌代表黄俊(男)早前被裁定就泰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泰丰)的股份进行虚假交易罪成及被判刑后,禁止黄重投业界八年。

此前,在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期间,黄借控制另外两名投资者的帐户与其本身的帐户进行配对交易及若干虚售交易,将泰丰股份的成交量大幅推高400%,从而营造出泰丰股份交投活跃的虚假或具误导性表象。结果,黄控制的证券帐户得以抛售超过二亿股股份,从中获取逾200万元毛利。若非透过上述手段,该等证券帐户根本不可能抛售该批股份并赚取该笔利润。

在2015年5月27日,东区裁判法院就已裁定,黄俊(男)就泰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泰丰)的股份进行虚假交易罪名成立。

6月19日,九龙城裁判法院给予黄俊判定最多的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被施加为期两年的冷淡对待令。法庭亦颁令黄支付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调查费用。

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施卫民先生(Mr Mark Steward)表示:“就证券营造虚假市场或价格属误导投资大众及不诚实的行为,证监会将继续对故意及不诚实的操纵行为提出检控,而犯案者可能被判处监禁。”

备注:黄曾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及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黄在2009年9月至2011年8月期间是隶属于中国平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的交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