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京杭运河浙江段

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5]2282号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浙发改交通[2011]135号)、《关于报送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补充报告》(浙发改交通[2015]632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京杭运河浙江段航道条件,完善长江三角洲地区高等级航道网,适应水运货运量增长和船舶大型化发展需要,减少货物运输对杭州市区的影响,同意建设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

二、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三级航道121.6公里(含第二通道39.7公里),其中利用现有航道扩建95.2公里、新开挖航道26.4公里;新建护岸约135公里,加固护岸约83公里;新建八堡1000吨级双线船闸1座(设计年单向货物通过能力4200万吨),闸室尺度为310米 23米 4米(长 宽 门槛水深);改建桥梁17座,新建桥梁31座,桥梁通航净高不小于7米;新建服务区6处;相应实施沪杭铁路改造(含铁路桥1座)、博陆至八堡段水利设施和八堡出口海塘加固等工程。

三、项目按行政区和责任主体划分为杭州段(含第二通道嘉兴界内工程、沪杭铁路改造工程、博陆至八堡段水利设施工程)、嘉兴段(含江苏界内工程)和湖州段三段实施。

杭州段项目单位为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嘉兴段项目单位为嘉兴市港航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州段项目单位为湖州市政府组建的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湖州指挥部。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17.12亿元(其中,杭州段91.82亿元,嘉兴段8.82亿元,湖州段16.48亿元),由交通运输部安排内河水运建设资金33.15亿元、浙江省安排省级财政资金补助10.60亿元、杭州市安排财政资金64.88亿元、嘉兴市安排财政资金3.06亿元、湖州市安排财政资金5.43亿元。

五、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以及设备、重要材料采购等全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在下阶段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核实设计最低通航水位的取值,优化航道平面设计和护岸结构方案。

(二)结合模型试验等,优化比选八堡船闸总平面布置方案和船闸输水形式。结合相关专题研究,进一步优化八堡船闸口门治理方案,提出相关减淤工程措施。结合船模及实船试验,研究提出船舶通航安全管理和应急措施。

(三)进一步优化跨航道桥梁数量、桥面尺度、引桥长度和桥型方案。

(四)深化沪杭铁路改造、博陆至八堡段水利设施等工程建设方案,与铁路、水利等单位加强沟通,并签订相关协议,确保与航道建设同步实施。

(五)加快开展湖嘉申线航运(嘉兴段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并推进建设,确保与本项目的界河段同步开通。

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水运工程的要求,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做好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和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节能减排和通航安全等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并落实建设期资金和运营期费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