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16日,民政部救灾司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民政系统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培训班。来自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厅(局)及其部分地市民政局的90名学员参加本次培训,民政部救灾司杨晓东副司长、湖南省民政厅唐白玉副厅长出席培训班开班式并讲话。

自2008年汶川重特大地震发生以来,我国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热情持续高涨,逐渐发展成长为救灾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社会力量在现场救援、款物捐赠、物资发放、心理抚慰、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协调联动、共同应对的救灾工作格局。为进一步适应救灾工作新形势,民政部于10月8日印发了《民政部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188号),指导民政部门统筹协调社会力量高效有序参与救灾工作,提高救灾工作整体水平。

本次培训班旨在帮助民政系统有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明晰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形势,了解学习国内外社会组织参与救灾的情况,推动各地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对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的支持引导和协调服务能力。根据计划,民政部救灾司将于11月上旬在广东省广州市对其他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及其部分市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举办相同内容的培训班。

(原标题:民政部在湖南长沙举办民政系统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