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

李健,浦发银行山西分行行长

张秀萍,晋中市委副书记

薛锦萍,山西中盛审计师事务所主任

杨晓波,高平市市长

贾岷岫,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副巡视员(段建国妻)

上官永清,山西国信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

白云,山西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郝素珍,山西省审计厅副厅长(杜善学妻)

刘静,锦兴能源公司副总经理

宋利,《人民代表报》副总编

张双娥,太原房产管理局局长

苏俊秀,太原崇康房地产公司董事长

刘毅,山西共鑫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

2014年以来山西被调查的

商官两界知名女性

文/李旭东

采访上官永清被调查事件,是我所做经济题材调查中耗时最长、却最忐忑的一个调查,一个重要困扰就是:许多确认发生过的事件,其性质难以确定。而如果性质不明确,不涉及违规违法,调查就没有实质意义。

比如,上官永清和山西省、太原市许多高层领导关系异常密切,这是可以得到多方印证的事实,但问题是这能说明什么?上官永清是广义上的商人,但她是“大型国有金融机构负责人”的商人,有行政级别,享受行政官员待遇,有和其出资方代理机构、经济管理机构及书记、市长、分管金融工作领导“沟通、汇报工作”的义务。

国企虽有名义上的“法人治理结构”,也有董事会、监事会,甚至还有纪检书记,不过有些时候这些部门也是和上官永清身份性质相同、还不如上官级别高的官员组成,从权力来源上讲,上官永清不会接受他们制约,从实际运行上看,事实也正是这样。商人上官永清和山西官员的密切交往是由企业体制决定的,而他们这种交往怎么为正当、怎么叫“越界”,并无界线。

更为实质性的问题是:由于上述的人员性质和关系的存在,由他们主导的晋商银行发生的许多大宗信贷业务是否属于违规操作判断起来也十分困难。一些经济类政绩工程中,银行合规和风控部门对融资企业所要求的各种资料,都可以根据需要造出来,在表面上形成银行审贷部门的责任,但背后实质是政府要求,或个别领导要求或暗示。

作为政府行为实际主宰者和实际代言人的领导,要求地方国有控股银行甚至四大国有行的在晋分行“支持政府工程”,这种政企关系长期普遍存在。经济政策最终落脚点是在企业,成千上万的企业,谁将成为金融资源的受益者,操纵空间巨大。官商体制为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命运挖好了跳不出的大坑。

官商体制下具体业务是否能“出事”完全是偶然的。官员招呼给予贷款的企业,也有经营非常好还了贷款的。也有运作完美,可以完全推卸责任给银行的。能够“出事”的是绝对少数。

以上官永清来看,其曾拥有的金融机构负责人的身份,恰是不正常政商关系中,最受欢迎的资源。也因此,上官永清成为当地政商关系中“关键一环”。

经历过反腐风暴的山西,亟须对旧有的政商关系做出深刻反思。不难看出,官商体制的实质,在于商界以官员为巨大资源,而官员失控的权利,则将这种资源更加放大,并进一步利用商界利益谋求升职(值),能够实现如此交相上升,在于背后缺乏足够的监督力量。而监督之基础,则在于增强透明度,提升公众参与度,唯此,群众看得见,才能让政商的“链接”变得健康。

从这个意义上讲,让政商体制回归正常化、阳光化,需要在用人机制、监督机制、法规建设等多方面做出改进,是一种系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