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以下简称63号文)的贯彻落实,10月20日至23日,法规司先后赴重庆市、上海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调研,了解地方贯彻落实63号文情况,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试点示范方案等听取山西、上海、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0个地方发展改革委,以及上海市住建委、规土局、国资委、财政局,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等单位意见建议,并赴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国有产权交易所、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浦东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地调研。

各地普遍表示,63号文印发后,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抓紧进行部署,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山西已经颁布落实63号文的实施方案,陕西、重庆、甘肃的实施方案已上报或即将上报省政府,上海、湖北、湖南、贵州、云南、四川等地方正在起草实施方案。湖北、湖南、贵州、云南、四川、甘肃等6个省已经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由省长或常务副省长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63号文落实工作。与会同志讨论了平台管理办法和试点示范方案,并就如何发挥好发展改革部门作用、如何处理好发展改革部门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机构和各行政监督部门之间的职责定位,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法规司负责同志在座谈会上强调,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重大举措,对于深入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鼓励地方在平台整合工作中,从当地实际出发积极探索,但要把握好三方面,一是要正确领会“平台整合”内涵。平台整合不能理解成简单的场所、机构、人员整合,而是要建立起统一制度规则、共享的信息系统、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管部门等提供综合服务。二是要坚持统分结合。整合推进中要对各领域公共资源交易作出普遍性规范,同时要考虑各领域交易的差别性要求。三是要利用好信息化手段。要尽快谋划建设省级电子信息系统,实现交易全流程公开透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等数据资源交换共享。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国务院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筹备召开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通过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指导和推进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二是抓紧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等制度规则,尽快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意见。三是建立工作进展通报制度,按照任务分工和进度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