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标准宣贯培训工作,我司拟组织制定2016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宣贯培训计划。请你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培训管理办法》(建标[2014]62号)的有关要求,围绕工程建设重点领域和中心工作,研究提出拟开展的标准宣贯培训项目,于2015年11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报送我司实施指导监督处(同时报电子版)。各部门、各行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研究制定本行业、本地区工程建设标准的年度培训计划。

联 系 人:张文会

电话/传真:010-58933022

电子邮箱:bzjdc@mail.cin.gov.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附件:2016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培训项目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