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各县市2015年到期政府债务偿还资金的需求,2015年10月,黔东南州州级财政下拨了2015年第五批政府置换存量债券资金7.91亿元,用于全州各县市偿还清理甄别确定的2014年12月31日地方政府债务中2015年到期的债务本金。

截至目前,黔东南州共拨付政府置换存量债券资金53.14亿元用于偿还2015年到期债务本金,其中:州级2.47亿元,凯里市16.5亿元,凯里经济开发区6729万元,黄平县4.78亿元,麻江县8700万元,丹寨县5.06亿元,雷山县4300万元,施秉县2700万元,镇远县4.48亿元,三穗县6900万元,岑巩县1.19亿元,天柱县8600万元,锦屏县1.27亿元,黎平县3.55亿元,榕江县2.15亿元,从江县1.87亿元,剑河县3.1亿元,台江县2.92亿元。政府置换债券转贷资金的及时拨付,极大地缓解了黔东南州各县市的偿债压力,有效地化解了债务风险。

此次下达的是政府一般债务存量债务置换转贷资金,应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置换债券偿还存量债务要严格逐笔对应到清理甄别确定的存量债务项目,并做好偿债台账。债券资金置换存量债务时,财政局、存量债务债权人、债务人、有关主管部门要共同签订协议,明确还款金额、还款时间及相关责任等,由财政局严格按照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协议规定和偿债进度直接支付,并将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台账(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登记表)按月报送州财政局地方债务管理科,支付票据等有关凭证要留存备查。

同时,州级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对政府置换债券转贷资金的使用管理,一是州财政积极探索自行设计存量债务协议书模板,目前,存量债务协议书模板已经省财政厅认可并推广至全省使用。二是设置专户进行管理,在国家金库地方财政库款271科目下设立地方政府债券户,实行专户管理;同时,州县财政对债券转贷资金不得进行统筹。三是严格审查,据实进行置换。对于供应商应付款类(BT项目、应付工程款及其他应付款)债务,严格审查,并根据审计报告、竣工决算报告、工程结算单、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据实进行置换,并将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台账(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登记表)按月报送州财政局地方债务管理科。四是州财政下发《黔东南州2015年政府置换债券转贷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要求各县市每周上报一次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确保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五是为规范做好政府债券资金置换工作,州委办和州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管理规范做好2015年政府性债务置换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置换资金“用到位、还得上”,切实防范到期债务风险,并强调对债券资金置换工作管理不力、资金挪作他用的,分管财政工作的副县(市)长负领导责任,县(市)财政局长负主要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是省州将成立专项检查组,对置换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对违规使用债券资金的县市和债务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视情节大小相应扣减后续置换债券资金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