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潜力所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长迅速,城镇人口数量显著增加,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提高到2014年的54.8%,城镇化取得长足发展。但是,与发达国家近80%的城镇化水平相比,我国城镇化发展仍存在较大空间。到2020年,预计我国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城镇人口预计8.4亿,城镇人口年均增长1700万左右。按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经验数据,大体按新增城镇居民人均需市政建设投入30万元左右计算,未来每年大体需要新增投入5万亿元。作为城市功能的基本载体,城镇基础设施具有经济学上公共产品的特征,往往由地方政府负责提供,同时,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通常具有超前性,存在收入与支出在期限上不能完全匹配的风险,这对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在规范明晰地方政府公共建设与服务方面事权与财权的同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合理分担风险,盘活社会存量资本,激发市场经济活力。当前,需要积极探索建立地方城镇化建设规范、透明、长效的融资渠道,形成良性可持续的投融资激励与约束机制,服务新常态下“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这一大局,支持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纵观世界各国城镇化建设融资实践,尽管各国基于财政体制和金融体系等自身国情,形成了差异化的城镇化建设融资模式,但是从总体上看,市政债券越来越成为众多国家市政建设融资的主要渠道。美国南北战争后到一战结束这段时期,城镇化快速发展,市政债券发行规模超过国债。20世纪50~70年代,伴随着日本经济高速增长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日本地方政府发行了大量地方公债。90年代以来,波兰等转轨国家也大量发行市政债券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债券总体期限较长,可以涵盖项目建设、运营与收益整个生命周期,并且在期限设计上充分考虑与项目现金流回收进度的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地实现城镇化项目建设“财务成本在时间轴上的平移分布。市政债券可以通过信用评级、信息披露、市场化定价等市场化约束,对政府举债行为建立正向激励约束机制。大国经济体中,无论是财政联邦制还是单一制国家,市政债券或类似地方债都在城市建设中得到广泛运用。据世界银行统计,目前市政债券或类似地方债占全球债券总额的9%,占政府债券的35%。市政债券市场既是市政建设的主要融资渠道,也是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这为建立权责明晰、多元化的市政建设融资体制指明了方向。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预算法》修正案,首次明确了地方政府发债融资的法律依据。近期,财政部、发改委等相关部委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探索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发挥我国债券市场资金资源配置功能,支持我国市政建设融资渠道拓宽和融资结构优化,建立透明规范、可持续的市政建设直接债务融资渠道,实现城镇化发展融资需求和债券市场资金供给潜力的有机结合,既是实体经济稳步增长的客观要求,也是债券市场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历史使命。

为借鉴总结国际国内市政建设融资经验,普及宣传市政债券融资相关知识,支持我国银行间市场市政建设类债务融资工具创新,中国银行(601988,股吧)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系统研究梳理国内外市政债券融资的理论和实践,编写了这本《市政债券融资实用手册》。《市政债券融资实用手册》按照“市政债券融资基础—市政债券融资实务—市政债券融资案例”的逻辑框架分为三大部分,共十四章。第一部分从宏观角度介绍了市政建设融资理论基础、国外市政债券市场发展经验和我国市政建设融资概况;第二部分从微观角度详细阐释了市政债券融资相关主体和承销、发行、交易、评级、监管等主要环节的实务运作;第三部分对国内外市政债券融资的经典案例进行了分析介绍。希望本书对有兴趣更多了解和服务市政建设融资、有志于积极参与中国债券市场创新发展的各界同仁能够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