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工友在酒桌上猝死,一起喝酒的文某、陶某怕担责任,将其背到废墟处抛弃。虽然因证据不足,二人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但文某、陶某还是被死者的家属告上法庭索要近50万元的赔偿。今天上午,此案在通州区法院开庭审理。庭上,两人承认做错了,但表示无力赔偿。

  死者父亲:

  家庭生活非常困难

据了解,文某、陶某和杨某都是四川老乡,4年前在一个工地打工时认识,3人都是钢筋工,案发前都在通州区永顺镇的一个工地工作。3人偶尔外出一起吃饭喝酒。文某50岁,陶某45岁,死者杨某56岁,是聋哑人。

杨父起诉称,2014年9月28日,儿子和被告文某、陶某一起在通州区永顺南街一饭店吃饭喝酒,后儿子被两人背到永顺南街北侧废墟处抛弃,当晚10点被发现已经死亡。杨父认为,两被告和儿子一起喝酒吃饭,儿子出现不良症状后,两被告非但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反而将其抛弃于隐蔽处,导致无人发现,无法救治以致死亡,两被告对儿子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虽然公安机关没有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但两人应该承担民事责任,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种损失共计49万余元。

杨父表示,他家里的生活非常困难,是低保家庭。妻子在杨某10岁的时候就去世了,两个儿子,老大已结婚单过,老二杨某是哑巴,属于残疾人,一直没结婚。

  两名被告:

  “该赔,但赔不起”

杨父今年85岁,因年迈并没有来京出庭。死者的大哥杨某某与妻子今天上午下了火车,匆匆赶到法院,代父亲出庭。

文某与陶某的普通话都不是很好,死者的哥哥杨某某也不会说普通话。由于文某不识字,法官依次为他宣读证据材料,所以庭审进行的很慢。

文某说,事发前的2014年9月10日,他从河北三河的工地来通州工地干活,3人常下班后到饭馆吃饭喝酒。“杨某与一般聋哑人不同,他是半哑,说话都说一半,不会说整句,一般人都听不明白,但是我俩和他接触三四年了,他说的话,我们基本能听懂。”

杨某某为弟弟的死感到很伤心,他在庭上质问两被告:“你们是多年的朋友了, 你们不但不报警还把人藏起来 你们把他身上的身份证、钱、银行卡都拿走了……我弟弟的死你们逃不了干系。”

“当时把我们吓住了,都怪我们不懂法。”文某坚称,在他们背杨某去废墟前,杨某已经死亡。“我们是外地来打工的,怕报警说不清楚。”

两人在庭上坦言自己有责任,但陶某称:“赔不起,家穷。”文某跟着说道:“该赔,但我也赔不起。”

 证据不足

  两人未被究刑责

据文某说,当天3人在吃饭时,3人喝了一斤半白酒,杨某喝了约6两。当杨某将第二杯酒喝完后开始抽烟。“他抽了一会突然趴在饭桌上。我以为他抽风了,心想等过一会就能过去。”文某说,过了七八分钟杨某嘴里吐出白沫,“我去抱他,发现他小便把裤子都尿湿了。我把手放他鼻子上探探,发现没呼吸了”。

发现杨某没气后,文某与陶某慌了神。陶某建议给老板打电话,文某说:“我当时说算了,给老板打电话也说不清楚。老板不让咱喝酒,咱们三个不仅喝了,杨某还出事了。我说把杨某背出去,别让人发现了。陶某问背哪里啊,我说对面拆迁废墟。”

当晚9时30分左右,废墟附近一家水果店的老板发现杨某并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杨某已经死亡。民警对工地人员排查时,文某和陶某在接受警方讯问时都没说实话,他们否认与杨某一起吃饭。经警方多次讯问,文某和陶某才承认将杨某扔在废墟处的事实。据了解,2014年10月23日,通州警方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将文某和陶某刑事拘留。经过近一年的调查,2015年8月19日,通州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对文某、陶某不予起诉。

之所以不起诉,是因为据通州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显示,排除杨某暴力死亡,检出酒精含量为167.3mg/100ml,为醉酒量,但未达致死量。鉴定意见为:杨某符合哽死。

本案承办法官告诉记者,庭审前向鉴定机构询问后得知,经过尸检无法确定杨某的死亡时间,是导致检方最终对文某和陶某不予起诉的原因。

此案将择日宣判。(严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