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普法办[2015]5号)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5]1690号)部署,11月12日,我委普法办组成检查组赴杭州,对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物价局、杭州市发展改革委、杭州市物价局工作进行检查,并在当地组织部分地方进行集中汇报交流。检查组由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赵艾任组长,法规司巡视员郝雅风任副组长,法规司、价格司、机关党委有关同志参加。

赵艾同志在检查交流会上作了讲话,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这次总结验收工作,认真梳理总结五年来叫得响、有影响、见实效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普法工作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深度融合。要充分利用好这次系统交流的机会,相互学习、相互借鉴,通过总结验收推动普法和法治机关建设持续深入开展。赵艾同志还对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上,检查组听取了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物价局、杭州市发展改革委、杭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同志关于本地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完成情况、“六五”以来在普法和法治机关建设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的汇报;现场查阅了四家单位“六五”以来普法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档案材料;并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询问,提出了意见建议。检查组对四家单位“六五”普法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积累的经验和典型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如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利用大数据加强信用浙江建设,优化法治环境;浙江省物价局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服务工作,增强依法经营和维权意识,激发小微企业的创业热情和发展活力;杭州市发展改革委策划举办了“发展大讲堂”、“社区发改微型讲堂”,有效拓展了法治宣传的平台和形式;杭州市物价局举办“阳光物价,情系万家”工作巡礼主题晚会,向社会公众生动诠释了“开放运作、透明决策、干净干事”的价格执法理念;等等。

河北省、河南省、海南省、重庆市、宁波市发展改革委和河北省、海南省、重庆市物价局分管普法工作的负责同志和有关处长列席观摩了检查组对四家单位的检查,并分别汇报了本地区“六五”以来普法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主要经验做法。如河北省发展改革委举办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工作培训会,就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有效提升了全省发展改革系统的依法行政能力;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建立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将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凡考试不合格者,不得提拔重用,变软指标为硬任务,有力提高了广大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海南省物价局制定出台《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行为,维护了旅游价格秩序;宁波市发展改革委以执法促进普法,通过价格政策告诫会、提醒会、恳谈会、约谈等多种方式,向社会经营主体进行普法;等等。

本次汇报交流会结束后,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检查交流阶段的任务已圆满完成。委普法办“六五”普法检查组历时1个月,分赴新疆、辽宁、山东、贵州、浙江5地,共对17家地方发展改革委和物价局进行了重点抽查,抽查率达到25%,是“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时的2倍,同时还组织全国67家省市发展改革委和物价局分片进行了汇报交流,实现了系统全覆盖。通过检查交流,既为委普法办客观评价各地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的普法工作提供了依据,又为各地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搭建了平台。各地在检查交流中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为全系统下一步统筹谋划“七五”普法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