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履职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1月26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详见本公司于当晚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80)。本公司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相关调查的开展。

经核实,本次调查的范围是本公司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规定之嫌。

本公司将继续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本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本公司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