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专员办:运用模块化管理 提升部门预算审核工作质效

模块化管理是分解复杂系统、便于流程化处理的一种管理方式,目前应用于企业管理。上海专员办部门预算审核工作中,创新运用模块化管理理念,强化预算审核报送材料及审核过程的要素管理,建立四大模块,设立统一标准和规程确保审核工作高质高效。

一、人员信息审核模块

(一)资料报送要素子模块。主要包括:国家编制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机构、职责、人员编制数等相关文件,当年7月工资发放汇总表及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清册、人事部门人员登记数或花名册,离、退休人员名单及工资发放表,如编制内批复有工勤人员的,还需提供工勤人员名单、工资单、外聘人员劳务合同等。

(二)审核重点内容子模块。该模块重点关注:一是预算单位填报时间节点是否与财政部要求一致;二是实有人数是否按规定如实填报;三是人员增减变化是否有相关证明材料,新增人员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对该单位人员增加、人员招录等证明材料,减少人员需提供人员调离、去世、退休等相关材料。

二、新增资产审核模块

(一)资料报送要素子模块。主要包括:资产报表、资产台账和固定资产账册,当年度车辆、大型设备存量及计划报废情况,新增资产相关依据文件,如配置标准、数量标准、价格标准和使用年限标准等相关资料。其中新增200万及以上大型设备要提供联合评议相关文件。

(二)审核重点内容子模块。一是存量资产审核。重点核对截至当年6月1日资产存量、报废变化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存量资产申报不实情况。二是新增车辆审核。结合以下四个原则:一般公务用车从严控制,除单位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车辆外,严格按照购置指标控制;比对占有状况,新增车辆应结合公务用车实际占有状况审核,尚未执行公务车改革的,仍参照改革前政策标准审核;优先保证报废更新,申请更新其他用车属于报废更新的优先予以核定,但对现有车辆占有水平较高的仍应酌情予以核减;结合实际总量控制,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特点既保障事业发展需要,又严格控制新购资产的数量和规模。三是新增大型设备审核。主要结合项目文本情况审核,关注大型设备是否必要配置,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标准;确保设备购置属于国务院已批准立项项目和通过发改委等部门评审项目的大型设备购置,属于已列入“十二五”规划、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等重要项目的设备购置。

三、重点项目审核模块

(一)资料报送要素子模块。该模块主要报送项目申报文本、项目评审材料、项目支出预算表、上年度项目决算数及结余数、当年预算批复数及当年预算执行数、项目测算依据等。

(二)审核重点内容子模块。一是审核项目申报情况。审核项目申报程序是否合规,项目申报内容填写是否全面,项目申报所需资料是否齐全等;关注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项目立项实施方案设计是否可行,是否具备执行条件等。二是审核项目评审情况。核对项目评审材料关注项目是否有专家组评审、审核人员签章。三是审核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情况。审核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支出编制的总体结构,资金分布是否合理等。四是审核项目执行情况。重点关注上年预算结转资金,是否在下年度优先安排使用,是否存在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结余资金。五是审核项目测算依据。重点关注项目支出内容是否真实、合规,预算需求、项目周期和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等;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编报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四、绩效评级模块

(一)资料报送要素子模块。该模块主要报送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制定标准、上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本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审核结果等。

(二)审核重点内容子模块。一是重点关注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和可行性。主要审核绩效目标的设定与部门职能、事业发展规划是否相关,是否对申报的绩效目标设定了相关联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二是关注资金规模与绩效目标之间是否匹配。在既定资金规模下,绩效目标是否过高或过低;或者要完成既定绩效目标,资金规模是否过大或过小。三是审核绩效目标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和合理测算,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重点关注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制定标准、上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本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审核结果等,综合评定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