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2月30日讯 据上交所消息,光大证券发布公告:12月24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起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816事件”民事赔偿纠纷案进行了裁判。四十起案件的一审判决共计判令光大证券赔偿原告损失425万元。

以下为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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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乌龙指被判赔偿424余万元 公司称将上诉

根据光大证券昨天晚间公告,12月24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郭志刚等57人分别起诉公司涉及“8·16事件”民事赔偿纠纷案进行了裁判,并向公司送达了判决书。其中,十七起案件的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四十起案件的一审判决共计判令光大证券赔偿原告损失424.64万元。公告表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支持或部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公司将依法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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