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专员办:“五个要”为2016年转移支付预算监管工作谋篇布局

近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专员办会议精神,并为新一年转移支付预算监管工作谋篇布局,湖南专员办转移支付监管工作牵头处组织召开2016年工作务虚会议,与会同志认真学习、充分准备,畅所欲言、热烈讨论,最后形成“五个要”,统一明确了2016年转移支付预算监管工作思路和重点。

 一、要突出重点,服务财政改革发展大局

在“财政部干什么,专员办就在前方干什么”的工作理念指引下,根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全国专员办会议精神,找准2016年转移支付预算监管工作重点内容,主动开展工作,主动作为。结合财政部工作思路,2016年转移支付预算监管工作要重点在五个方向发力:一是坚持以“转方式、调结构、强基础”为指导思想,涉农发力。二是坚持以“保证投入支撑、创新扶贫机制、加强资金监管”为工作重心,扶贫发力。三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环保发力。四是坚持科技富民强省,科技发力。五是坚持发展职业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教育发力。在找准方向基础上:一要实现发力领域财政资金从分配、执行到决算和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监管。不断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转移支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跟踪剖析,提出改进建议。三要盘活资金存量,掌握实情,分析原因,力求在方式方法上立新破旧,有针对性地提出消化和统筹措施。充分发挥专员办自身“派”和“驻”的优势,使专员办真正成为财政部职能在地方的延伸。

二、要补齐短板,力争突破绩效管理监管瓶颈

根据财政部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的要求,要尽快将所有资金都纳入专员办监管范围,实现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闭环管理。牵头处室要重点抓住目前事后评价这一薄弱环节,转变现行的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思维方式,思考怎样让资金“难要好花”转变为“好要难花”,思考怎样将绩效评价结果加以最优利用,并在转移支付监管规程框架下,建立绩效管理的细化监管流程、审议流程及相应的绩效管理操作规范。

三、要筑牢基础,改进转移支付资金台账管理

要进一步筑牢业务内墙,对2015年转移支付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进行辩证吸收,对转移支付台账管理薄弱环节加以改进和增强。一要加强资金数据管理,对中央下达省级资金的分配拨付情况进行逐项登统、汇总,与省级财政部门定期对账,建立转移支付资金数据库,全面掌握资金分配拨付情况。二要加强法规与资料管理,建立收文和相关审核资料的台账每日登记制,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相关法规与资料的每周清理制,建立日常办公需要的待阅区集中清理制,由专人负责文件与资料的及时入库,以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法规库、资料库的建设。三要加强日常经验学习,鼓励学习兄弟处室先进的转移支付工作管理经验,加快自身成长。

四、要理出规范,完善转移支付牵头工作机制

新的一年,要在沟通和协调机制上继续深化,理出规范,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一要继续完善现阶段各监管对象按月、按季度执行的资料报送机制。二要建立按季度实行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对账机制,做到“掌握转移支付动态收支、确定监管重点内容、做好数据分析、动态反映监管情况”四步走。三要积极探索办内新型工作配合机制,对牵头处牵头,各处划分片区进行市县选点、联络、统筹的转移支付预算监管机制进行大胆讨论,为创新规范化工作机制提供新的构想。四要建立更有效的外部工作沟通机制,利用新型社交媒体实现信息及时传递与督促评价,力争实现信息联网共享,点面结合,实现与省财政厅、省业务主管厅局、市县财政部门、市县业务部门四个层次的全方位沟通,将转移支付资金看到市、看到县。

五、要厘清责任,设岗定责实现扁平化管理

一要对“以归口司局划分职责”、“以专业业务和综合业务划分职责”以及其他创新性职责划分方式进行充分思考,在不打乱仗的前提下实现设岗定责的结构性调整,以进一步做到权责明确、流程清晰、公开透明。二要从专员办现行干部队伍结构和人少事多矛盾的实际出发,处长既要当好“指挥员”,又要当好“战斗员”,处级干部既要当好“分管领导”,又要当好“经办人”,实现扁平化管理,并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平衡工作量,降低和分散业务操作风险。

(原标题:湖南专员办:“五个要”为2016年转移支付预算监管工作谋篇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