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人贷模式、牌照难题待解

近日,老牌P2P平台人人贷披露了2015年业绩报告,根据人人贷披露的数据显示,当年交易额达75亿元,累计成交金额达到130亿元。而自2015年10月份起,人人贷开始进行业务拆分,将资金端单独拆分出,设定子品牌“人人贷WE理财”,平台进行P2P(U计划)、基金等产品销售,欲开拓财富管理业务。

人人贷方面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除了单一的固定收益类的P2P产品,更多的第三方的理财产品也会被逐步合规纳入,为用户提供综合理财解决方案。”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监管要求对网贷平台和财富管理行业都有诸多要求,在合规性的前提下开展财富管理业务并不容易。此前的U计划就被指涉嫌资金池,同时想要进行基金产品的销售,在没有牌照的时候,只能通过给其他基金公司导流量的方式进行。

绕道规避监管

公开资料显示,人人贷平台成立于2010年5月,是业内最早的P2P平台之一,曾经一段时间以行业模板存在,其母公司为人人友信集团,另一家子公司为友众信业金融,两家公司承担不同业务。其中友众信业负责线下债权开发,人人贷作为线上融资渠道存在。

WE理财官网显示,平台目前提供基金、U计划、薪计划、债权散标等理财产品。

但网贷平台做财富管理业务仍面临多重问题待解决,在目前的监管要求下,网贷平台将不得不“曲线救国”,绕道其他方式运营财富管理业务。

2015年12月颁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指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

WE理财官网显示,基金业务提供多款基金产品,但值得注意的是,平台同时标注,“基金销售服务由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

人人贷董事长杨一夫对记者表示,人人贷目前的业务模式主要是为合作的基金销售公司提供流量引导,具体的销售行为发生在合作的基金销售公司,这与目前其他有基金产品销售的P2P平台经营模式一致,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同时,人人贷方面也表示,“目前公司正在申请基金销售牌照,通过基金代销导流的方式为投资者提供基金类产品,是短期替代性的操作方式。”

此外,平台提供的U计划产品曾被质疑有资金池嫌疑。杨一夫表示,“U计划本身并不是人人贷构建的理财产品,而只是一个技术工具,用户通过U计划进行资金出借和直接手动选择散标出借,并没有本质区别。U计划会按照出借人的投资金额和预期收益率,计算分散投资到哪些标的。”

由于平台上多数借款期限较长,而投资人更青睐12个月之内的短期标,U计划等理财工具的产生或许是无奈之选。

根据人人贷披露的2015年度数据显示,“贷款期限25到36个月的借款占借款总额的68.03%,借款期限在19个月到24个月之间的借款占借款总额的11.76%,而借款期限在13个月到18个月的借款占比则为14.31%。”

人人贷的财富管理业务,在通过产品设计以及外部合作的方式避免监管红线,同时还要与传统的财富管理机构竞争。据了解,目前人人贷甄选公募基金已经于2015年11月上线;接下来一方面将接入其他中低起点普惠类的投资产品,另一方面也将进行相应牌照的申请和布局。

资产端存局限性

在监管细则出台之前,就已有多家平台开始转型之路,陆金所、积木盒子、拍拍贷等平台都选择从P2P平台向财富管理平台过渡,产品也从固定收益类的P2P产品到权益类产品延展。

人人贷的动作更明显,资金端和资产端分拆为两个平台进行。对此,人人贷方面表示,“管理资产端的核心在于风险控制,管理资金端的核心在于提供增值服务。两者的价值链和专注点不同,对团队的要求也不同。在体量、用户规模、产品复杂度不大的阶段,两者在一个主体下并没有太大问题;当我们已经发展到新的阶段,有了200多万高黏度的用户,分开经营就是一个必然的选择。”

同时,人人贷方面表示,P2P类产品仍是重点。人人贷创始人杨一夫也称,不会放弃P2P,但下一个5年将主攻基金、保险的财富平台。

此前已有多位业内人士认为,P2P类资产不足将成为制约网贷平台发展的重要原因,所以平台在P2P资产外配置基金等不同品类产品。

杨一夫也有类似观点,他认为P2P类资产的可复制性不强。“P2P作为一种个人信贷资产,优质性体现在信用风险是否可控、可视以及合理的风险定价。这样的资产从供给来说就一定不是无限的,同时在资产的开拓过程中,也必须遵循一系列的风险定律,尊重风险爆发的运行周期,考虑宏观经济、地区经济的发展速度等影响因素,因此,优质的P2P资产绝不是一种要多少有多少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