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家化索赔案首次证据交换 年后或将正式开审

网易财经2月3日讯 今日,上海家化(600315)投资者索赔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证据交换,这也是自去年6月后,上海家化被证监会处罚后引发投资者索赔诉讼的首次证据交换。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处罚的依据源于上海家化与沪江日化发生关联交易过程中的信披违规。彼时的上海家化处于葛文耀担任董事长期间,正是后续的上海家化争夺战中的焦点人物。

上海家化于去年6月13日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据处罚决定显示,2009 年 3 月至 12 月,上海家化与沪江日化之间发生的采购、销售及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达 2.81 亿元,占上海家化当年年末净资产的 25.64%;2010 年,合计达4.27亿元,占比32.38%;2011 年,合计达 5.4 亿元,占比 36.12% ;2012 年,合计达 5.54 亿元,占比 31.52%。监管部门认定上述采购、销售及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金额已分别达到 2009 年至 2012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标准,但上海家化对于与沪江日化构成关联关系以及关联交易情况均未予以披露。

上海家化被罚后不久,便引发了不少投资者陆续提出索赔诉讼。“去年8月3日,我们接受广州和佛山的三位投资者委托,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等索赔材料。”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的谢良律师称。

从二级市场的走势来看, 2013年11月20日,上海家化公告其被证监部门立案调查的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每股41.68元。当公告被证监部门立案调查的信息后,当天收盘时跌5.35%,此后继续呈现下跌走势,至2014年2月27日,其股价最低达每股30.72元。

代理该案律师表示,“有一些投资者是在证监会立案调查前买的,并不知道上海家化存在着违法行为,在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后,股价不断下跌,一些投资者因此受到严重损失。这种情况与佛山照明案类似,获赔的概率极大。”

据悉,在2月3日下午上海二中院举行的证据交换中,上海家化对多数原告投资者律师提出的虚假陈述实施日表示认可,双方目前存在的主要争议是揭露日及对应的基准日等问题,上海家化认为揭露日是2013年5月21日,而投资者一方多数认为是2013年11月20日晚或11月21日,即上海家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日。(吴治邦)

作者:吴治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