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海关查获冻鱿鱼走私大案

  厦门海关2月4日对外公布,该关于2015年9月份查获一起走私进口印尼产冻鱿鱼案件,经进一步追查,目前已抓获涉案人员18名,总案值达5.96亿元,这是该关近年来查获的最大一起冻品走私案件。
  “大数据”分析发现走私端倪
  2015年7月,厦门海关缉私部门进行网络数据分析时发现,晋江某进出口有限公司申报进口的冻鱿鱼数据十分“蹊跷”:申报进口的印尼产冻鱿鱼价格长期固定在较小的区间内,价格波动非常小,这与海产品价格随季节、产量波动的客观规律明显不符。与同行业其他公司比较后,海关缉私人员进一步确定,该公司的申报价格明显偏低,存在以低报价格进行走私的重大嫌疑。
  海关缉私人员随即进行突击检查,查获大量书证、物证。但是,狡猾的走私分子为了应付检查,早就设置了账外账,从电脑中获取的电子数据根本无法看出违法嫌疑。经过耐心细致的调查,缉私人员从走私活动上线、广西某集团公司国际贸易部负责人“李总”随身电脑内发现全面反映真实交易情况的大量邮件资料。
  “按图索骥”抓捕走私人员
  将“李总”电脑中的邮件资料与物流、报关信息比对后,缉私人员进一步确认:广西某集团公司国贸部便是晋江某公司低价走私冻鱿鱼的上线。而正在此时,闻到风声的广西某集团公司迅速采取清理单证、销毁账册、遣散员工等措施,试图通过“毁尸灭迹”来干扰办案。
  面对不利局面,厦门海关缉私人员对已掌握的物流、报关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确认位于福建漳州、泉州等地的实际收货单位,并将相关负责人陆续抓捕归案,进一步夯实广西某集团公司与晋江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合谋走私冻鱿鱼的证据基础。与此同时,侦办人员促使广西某集团公司总裁、董事长“吴氏”兄弟、财务总监任某于2015年12月陆续到案并交代了相关情况。
  “抽丝剥茧”厘清走私脉络
  据调查发现,为逃避进口环节税款,广西某集团公司国贸部委托印尼发货商制作真假两套商业单证,一套反映了双方的真实交易情况,另一套则人为修改货物价格,专门用来向海关申报,对于两者之间的“差价”,则通过个人账户转账等方式支付,从而逃避国家的外汇管制。
  上述单证准备妥当后,广西某集团公司通过QQ联系晋江某进出口公司,委托后者利用伪造单证从晋江陆地港申报进口印尼产冻鱿鱼,通关后再运至广西某集团公司位于福州的分支机构,由该分支机构发货至位于泉州、漳州等地的实际买家。经过多次交易,这些走私进口的冻鱿鱼大部分进入了酒店、餐馆的饭桌或路边的烧烤摊,另一些则成为食品工厂生产鱿鱼丝的原材料。
  经初步查证,自2012年以来,涉案的广西某集团公司国贸部、晋江某进出口公司与印尼发货商通过制作并使用虚假发票等商业单证,以低于口岸平均价格70%的幅度走私进口印尼产冻鱿鱼4000余吨,案值1.5亿元。后经深挖扩线,办案人员查明,晋江某公司法人代表邱某还以其实际控制的福建某公司和晋江某公司名义,长期承揽内地10余家不法货主“包税”订单需求,以同样方式低报价格走私进口冻鱿鱼,案值约4.46亿元。(鲍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