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专员办:积极落实转型要求 就加强联合监管与自治区财政厅达成共识

为深入推进专员办转型,主动嵌入财政主体业务,充分发挥专员办派和驻的优势,我办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就如何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完善转移支付监管、加强联合监管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形成共识。

一、完善联合监管方式。一是不断完善联合监管办法,促进联合监管科学化、制度化,提高联合监管成效。二是围绕社会关注的重大热点问题,以专员办为执法主体,每年选择1-2个项目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充分发挥双方的政策、技术和专业优势,相互促进,形成合力,强化监管力度,扩大监管规模,提升监管成效。三是专员办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及时通报、交流,分享监管数据和资源,共享监管成果。

二、优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审核审批。一是利用财政部推进网上申报系统建设的契机,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二是推动建立市县网上申报资金工作机制,分清责任、提高效率、监控风险,提升专员办审核效率。三是强化对广西各级财政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解决各地对政策把握水平参差不齐,申报材料质量良莠不齐的问题。

三、健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共享和监管机制。一是依托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强化日常联合监督、联合检查。二是积极探索地方政府债务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各市县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强化事前事中监督,重点关注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情况、债务的增减变动情况,切实从源头控制债务风险。三是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对重点地区实现动态监控。

四、探索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利用机制。一是加强绩效目标设定的理论研究,建立分类分行业的可衡量指标体系,设置可量化、可考核的评价指标体系,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二是逐步转变以事后评价为主的评价机制,改变目前绩效评价滞后、评价结果仅反映情况和问题的现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编制工作,实现评价与加强财政管理有效衔接、与政府绩效评价相衔接,提高绩效评价服务财政管理的作用。

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加强调研,为改进和完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供政策建议。探索建立联合推进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下达的工作机制,推动区直部门加快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分解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