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关于补充推荐优秀村规民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北京市、天津市农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村镇处: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荐优秀村规民约的通知(建办村函[2015]504号)》(简称《通知》),各地推荐上报了一批村规民约,经过组织专家评审,部分优秀村规民约已收入《优秀村规民约百选》。为了给各地提供更多优秀的村规民约学习样板,此次推荐在《通知》要求基础上,补充要求如下:

一、要推荐与村民生活相关、弘扬传统文化、实施效果好、推进村庄自治管理的村规民约。

二、推荐的村规民约要形式新颖、便于记忆、易于推广,如三字经、七言诗等形式。

三、提供对应村规民约内容的高清晰精美图片。图片要反映村庄基层组织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村民日常生活及文化活动。图片格式为jpg,像素不低于300dpi。

各地推荐材料按《通知》要求上报,请于2016年4月5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件报我司。

联系人:陈玲

联系电话:010-58934431  传真:010-58933123

邮箱:yxcgmy@126.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