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8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2月25日召开的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宜已刊登在2016年2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不存在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情形。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39,871,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3.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1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4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4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4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烟台开发区五指山路11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王焕杰、于书敏

联系电话:0535-6101017

传真电话:0535-6101018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3日